陕西企业工资指导原则宣布,如果有福利而不加薪,将予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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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陕西省企业工资指导原则宣布不加薪福利将被通知
昨天,省人民社会福利厅公布了2013年企业工资调控目标,确定今年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基线为13%,增幅上线为19%,下线为6%。
省人民社会福利厅提醒,工资指引适用于所有企业的员工工资分配。无论企业采用何种增长线标准,都必须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即使企业的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国有企业员工不加薪,经营者不加薪
省人民社会福利厅要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应率先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企业经营者收入与员工工资增长挂钩机制,确保企业工资增长计划向一线员工倾斜。
如果一线工人的工资没有增加,经营者的工资就不能增加;企业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未达到所在城市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经营者收入增长率不得高于企业在职职工。
非国有企业如何成长?省人民社会福利厅要求企业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合理提高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和分配方案。尚未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应当参照年度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和职工分配方案,并在今年内创造条件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盈利但不提高工资的企业将得到通知
如何确保企业遵循工资准则?省人民社会福利厅要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集团公司应加强对企业工资增长的分类和控制,指导企业制定工资增长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做好审查和记录,并督促实施方案的实施。各类企业必须按照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制定工资增长计划,经全体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批准后,报同级人事和社会部门备案后实施。
对于没有按照当年工资增长指引确定人均工资增长的企业,将实施重点监控。对有福利但故意不提高职工工资的企业,应予以通报,并取消其相关称号,如劳动关系和谐的企业。企业负责人不得参与劳动模范等先进职称的评选,国有企业经营者不得兑现其绩效工资。
标题:陕西企业工资指导原则宣布,如果有福利而不加薪,将予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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