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已经澄清,大学生在十种情况下不允许违规转学,并立即被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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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最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申请转校的研究生必须通过转校学位评审委员会组织的专业评估或学术水平评估,与转校的级别、类型和专业水平相当。
■在下列情况下,学生不得转学到其他学校:
1、少于一个学期的学校;
2.高考成绩低于转入学校相关专业相应年度的录取分数线;
3.从低学历到高学历;
4.通过定向就业、艺术、体育、高水平艺术团体、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
5.未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未利用高考成绩入学的人员(包括入学学生、分科招生、政法干警、二等学士学位、大学晋级、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等)。);
6.要转到的学校与要转出的学校在同一城市;
7.第二区研究生招生单位转到第一区招生单位;
8.跨学科类别;
9.应该辍学;
10、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严禁非法转让,违者将受到严惩
对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应根据领导干部问责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涉嫌违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管理权限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一经查实,违反相关规定的学生将立即被取消转学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相关规定: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
标题:教育部已经澄清,大学生在十种情况下不允许违规转学,并立即被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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