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陕西省大学生创业政策的最新发展(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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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税收激励。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当年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的限额依次扣除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大学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按规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回国留学的企业家可以享受目前对大学毕业生的创业支持政策。
二、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可在创业场所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支持;如果你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上开一家“网店”,你可以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我省已投资5000万元为大学毕业生设立了一个风险基金,在贷款期间不计息。当毕业生开始合伙经营时,他们可以获得最高50万元的贷款。在贷款期间,有专门的导师帮助他们。三年内从高等院校毕业,个人档案由陕西省各级政府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
三、免收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2年内毕业的大学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自首次在工商部门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管理费、注册费和执照费。
第四,享受培训补贴。对于在毕业学年参加创业培训的大学毕业生,将根据其创业培训或就业创业资格证书给予培训补贴。
五、免费商业服务。2014年至2017年,实施了大学生创业引导计划。愿意自主创业的大学毕业生可以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免费创业指导服务。各地根据本地实际,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并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六.结算优惠政策。取消对大学毕业生的落户限制,允许大学毕业生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
标题:2015年陕西省大学生创业政策的最新发展(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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