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宣布了校车安全法案,为校车分配了三项交通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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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们排队等候校车。
1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在中国政府法律信息网上正式发布了《校车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各界意见。公众可以在2012年1月11日前对草案提出建议。
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儿童和学生人身安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分析了校车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了一些地方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有效做法,征求了一些地方、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并起草了征求意见稿。
草案中有八章五十九条可供评论。已经对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校车使用许可、校车司机、校车安全、校车安全和法律责任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并对校车给予了三个优先考虑。例如,当校车需要在路上停下来让学生上下车时,后面的车辆应该停下来等待,禁止超车。
据了解,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对征求意见稿提出建议:一是登录中国政府法律信息网(http://www.chinalaw.gov网站),通过网站主页左侧的“法规草案咨询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第二,请将您的意见发送至北京市2067号邮政信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邮编:100035),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对校车安全法规的意见”。第三,通过电子邮件向(xcaq@chinalaw.gov发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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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国务院宣布了校车安全法案,为校车分配了三项交通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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