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中小学:这些费用不能收取。父母应该注意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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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公办中小学的收费行为,省物价局和教育部门昨天联合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公办中小学在收取服务费和代理费时应遵循自愿、非营利的原则。
开学了。这两天应该付多少学费是学生和家长最关心的话题。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公办中小学的收费行为,省物价局和教育部门昨天联合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公办中小学在收取服务费和代理费时应遵循自愿、非营利的原则。
今年秋天取消了高中取暖费用
从今年秋季开始,我省取消了高中阶段的取暖费,并将初中毕业会考注册费列为义务教育收费项目。
省物价局明确表示,中小学服务费是指学校向学生提供学生或家长在完成正常教学任务后自愿选择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中小学代理费是指服务提供者在学生或家长自愿的前提下收取和支付的费用。
各地和中小学不得将国家明令禁止或规定纳入公共支出的讲义、试卷、电子阅读、计算机、供暖、制冷、饮用水、校园安全等项目列为服务收费项目。
服务费可退还性更高,而代收费进行的补货更少
中小学校按照规定收取服务费和杂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或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按学期或月结算,多退少补。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和收费。
物价部门要求学校公布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资金使用情况和投诉电话。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署了专项检查,以调查和处理不合理的教育收费,并保持高压态势
据新华社报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近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政府价格部门在今秋新学期开始时组织教育收费检查。
根据发展改革委的要求,今年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学校、幼儿园、地方政府和各级行政部门的收费行为。重点检查自2010年秋季开学以来的收费行为。特别检查从9月1日开始,到12月15日结束。
这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农村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收费政策;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接收条件并在公立学校学习的流动儿童免交学杂费和借款费;实施幼儿园(所)收费政策;高校不合理收费行为;各级各类学校都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或班级委员会强制提供服务和强制收费。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重要任务,也是稳定物价总水平的客观要求。各级物价部门将始终保持查处教育不合理收费案件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各类不合理收费。
带着大包小包去上大学
在不久的将来,是新生报到入学的时候了。昨天,来Xi上大学的新生人数突然增加了。他们走出火车站,在学校接待人员的带领下,在城墙根处排起长队,准备集体乘车去学校。学生们拿着小包排队,而家长们陪着他们,表达他们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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