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小学的收费标准将在秋季开学后不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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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马上就要开学了。昨天,省物价局公布了我省2011年秋季各级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如果学生和家长发现学校收费不合法,可以拨打省物价举报电话:12358。
■小学和中学
不得强行供应和收取餐费
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申请初中毕业入学考试的考试费为每人40元。服务费只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餐费,本标准按区、市物价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城市学费包括教科书费、初中毕业考试费等。其中,教材费按政府采购零售价收取,考试费也是40元/人。
此外,还有三项服务费,即餐费、住宿费和自行车保管费。这些标准将按照各区、市物价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并坚持自愿服务,不得强行服务和收费。
■高中
学费:省级标准化高中非借款学生每人每学期800元
高中学费和择校费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该标准明确了公立学校普通高中的学费标准为:省级标准化高中非借款学生800元/学期,城市普通高中350元/学期,农村普通高中200元/学期。在上述学费标准的基础上,省级标准化高中每学期收费1000元,城市普通高中每学期收费800元,农村普通高中每学期收费400元。
8所名校的择校费3年内不超过每个学生2万元
在择校费方面,具体标准是Xi市省级、市级标准化高中和普通高中每三年分别不超过15000元、12000元和9000元;其他城市分别不超过10000元、8000元和6000元。根据当地物价、财政、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标准执行。包括xi安中学、Xi安中学、西工大学中学、陕西师范大学中学、Xi安交通大学中学、西铁一中、长安一中和Xi安83中学在内的八所学校三年内每个学生的最高限额为2万元。
学校收取择校费后,不得收取借读费和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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