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民法总则草案共做126处撰改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下限拟改为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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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三审的民法总则草案促使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审议,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昨天( 12日),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了法律委员会关于民法总则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决定提请各代表团审议民法总则草案的修稿。 修正案对民法总则草案共进行了126处修订。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年龄的下限8岁
民法总则草案第二十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年龄下限是六岁。 一位代表建议改为8岁,因为6周年儿童的认识和认识能力依然不足,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相当差。 有些代表建议维持现在的10岁;有些代表下调到6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经过研究,建议根据积极安全的要求,现阶段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年龄的下限改为8岁。
侵犯英雄烈士的荣誉要承担民事责任
此外,根据代表意见,法律委员会经过研究,建议追加如下规定:侵犯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画、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必须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总则中后新法优于旧法
民法总则草案经本届会议审议通过后,下一步将进行民法典的合同编、物权编、侵权责任编等各编的编纂事业。 在各编纂事业完成前,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民事单行法的规定与民法总则不一致的,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适用民法总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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