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投机倒把”的来龙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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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机交易”的经过
雷颐
世界的大小,并不奇怪。 2005年9月初的一天,出售月球土地的消息使人们很开心。 原来,有媒体报道,这天北京月航天科技有限企业在工商部门正式注册成立,在办公室门口挂有“月大使馆”的品牌。 这家企业的业务是专业销售月球土地,每英亩298元人民币,为购买者提供月球土地证明书。
一个多月后的10月19日,“月大使馆”真的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发表了正式的捐赠。 出乎意料的是,真的有人买,而且生意相当差,三天内34人买了49英亩的月球土地。 难道怕越来越多的人上当受骗导致更大的经济损失吗,北京朝阳工商局很快阻止、停止这笔买卖,对该企业进行处罚,保留营业执照、公章、经营金、月土地所有票等,返还出售的月土地价款
政府工商部门插手,当然是“师出有名”,但这个“名”很讲究。 朝阳工商分局因涉嫌“投机交易所”而制止、停止、处罚这家企业,其法律依据是国务院1987年发表的《投机交易所行政处罚暂行条例》。 “月大使馆”当然不服,11月向海淀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取消朝阳分局的强制措施,返还扣除的钱等。 法庭上原被告双方攻防的焦点是《投机交易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的适用性问题。 2006年10月,海淀区法院认定该企业出售月球土地,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是投机性的交易行为,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月大使馆”依然不服地继续上诉,2007年3月,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一年半的时间,为双方辩解,你来往于我,嘴唇响剑,很热闹。 有道是外行游览,内行阅读门道,在这一年半的“热闹”中,曾经影响了人们的政治和生活几十年,使政治、经济生活淡出十多年的“投机交易之罪”又回到了现实生活中,工商界、经济学界和法律
一
以低购买高销售顺利实现商品,填补价值的最低点,是市场经济最正常的经济活动,但与计划经济相去甚远。 在计划经济的时代,这种个人的经济商业行为被称为“投机交易”。
1950年11月,还没有完全实施计划经济体制时,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发布《关于取缔投机商业的一些指示》,超过人民政府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从事其他物资经营。 各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交易市场内不交易的人民生产或生活所需的物资囤积,拒绝销售空买空,投机交易企图暴利。 故意抬高价格囤积物资,销售物资,散布谣言,刺激人心,引起物价变动。 不遵守各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商业行政管理办法,采用扰乱市场的伪造、混入或者违反商品规格以及其他一切欺诈行为,谋求非法利益。 全部从事投机活动等8种行为,被定性为“扰乱市场的投机商业”,明确禁止、取缔。
从1953年的“统一购买统一销售”开始实施计划经济,同时计划越来越严格。 大部分商品都是用票提供的。 粮票、布票、鸡鸭鱼肉票到烟、酒、糖、瓜子、花生、粉丝票……自行车、缝纫机、座钟、大立柜到丝袜、尼龙袜子、卫生纸、火石、火柴、肥皂、灯泡、丝团…… 如果不足,有申诉,就有交易,不仅有物品交易,还有这些票的交易,这样的民间自愿交易被追究“投机交易”的罪名。 农村市场的贸易也受到严格控制,只在“三年困难时期”实施“三包”时放松一点。
但是,过了“三年困难时期”,马上就严格管理了“别忘了阶级斗争”的一系列市场,严格进行投机交易的文件、政府、规定被紧密公布了。
1963年3月1日,关于“中国共产党中央厉行节约和贪污盗窃、反对投机交易、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运动的指示”(“五反”的指示),“私商长途交易、投机交易、地下工厂私设、倒卖票等 在侵占国家资产、投机交易、长途交易、私设地下工厂、牟取暴利等破坏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资本主义活动疯狂的同时,资产阶级分子和资本主义势力正在重新成长。 这些严重妨碍了我们事业的前进……”
两天后,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于3月3日发出《关于严格管理大中城市市场贸易和坚决打击投机交易的指示》,“大中城市的市场贸易与农村市场贸易有密切关系。 要好好管理城市的市场贸易,好好管理农村的市场贸易,和城乡的投机交易分子坚决战斗。 以下几项措施不仅适用于城市也适用于农村。 ”。 月25日,国务院又颁布了《关于打击投机交易和民商长途交易的一些政策边界的暂行规定》,开始了投机交易的具体类别,如民商倒卖批发、长途交易。 开设地下工厂的店做栈,高利贷,雇工剥削。 黑市经纪、买空卖空、中间人受益,坐在地上分赃物等8种。 文件还限定了“长途交易”的路程和区划,另外,对出国探视和私人随身物品也有详细的规定:需要现货量的限额,比如粮食只有15斤,花生油只有3斤,食用油只有2斤。 从会面和独立的限制也可以看出“禁止”的严格性。
在这些文件中,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长途交易被定性和高度政治化为“投机交易”,“新成长的资产阶级分子和资本主义势力”、“破坏社会主义的罪恶活动”、“资本主义势力的复活犯罪是激烈的两条道路的斗争”、“资本主义”
1963年5月,中国共产党中央发行的《关于当前农村事业几个问题的决定(草案)》进一步论证了社会主义社会存在阶级、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理论,得出了“当前中国社会出现了严重的阶级斗争状况”的结论 其论据之一是“商业上投机交易严重,有些地方这种活动疯狂”,“社会上,除了持续投机交易的老资产阶级分子外,还出现了新的资产阶级分子,投机、剥削地振兴财政。” 这些分子是新资产阶级分子的一部分或他们的同盟军”。 这个“决策”又简称“四清十条”,文革的前奏“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四清运动”拉开帷幕,对“投机交易”的高度警戒和严厉打击是其重要的副本。
在高度政治化的“文革”时期,投机交易将罪恶与“两条路线的斗争”、“破坏文化大革命”、“复活资本主义”、“无产阶级专政”密切相关。 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央文革集团联名发表了“打击投机交易”的文件。 在1970年严峻的“一发三反”运动中,中共中央提出了“中共中央反对贪污盗窃、投机交易”的文件,将投机交易定性为“不仅在政治上反击,在经济行业也对社会主义发动攻击”的“一小撮阶级敌人”。 他们说:“火场小偷,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的基础,破坏战争准备,破坏无产阶级专政。 “粉碎阶级敌人在经济行业的攻击,是保护社会主义的斗争,是全党的大事。 必须认为这场斗争像打击现行反革命斗争一样重要……”
农村长期“砍掉资本主义尾巴”,国家规定的“统一购买统一销售”如粮食和棉花油料不仅禁止农民销售,农民还被要求销售一点水果、蔬菜、土特产山货,到指定地点指定 否则就是“投机交易”。
二
文革结束后,经济政策首先从农村开始调整,限制逐渐放松。 1979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第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加快农业快速发展几个问题的决定》,鲜明地体现了词在新旧交往、新旧纷争中的优势。 文件承认“社会队的多样化经营是社会主义经济,职员的自留地、自留畜、家庭副业和农村市场贸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附属和补充,将它们作为资本主义经济不允许批评和取缔”,在政治上是相反的,赢得了存在的合法性。 这时的中国一方面重新提出活跃的市场,另一方面又把投机交易和长途交易排在打击之列。
1979年通过的新中国第一部《刑法》,终于结束了长达30年的刑事犯罪不堪忍受的状态,其第117、118、119条对投机交易受到了罪恶的认定和处罚。 因为《刑法》的投机交易使罪案整体广泛、模糊,非常容易“入罪”。 这与流氓罪、玩忽职守罪一起,有时被称为三种“口袋罪”。 之后,陆续发表各种文件,制定各种政策和规定,取缔投机性交易。
但是农村实行包产到家,农民有生产自主权,当然要有如何处理自己的产品的自主权利。 中央文件是农村市场贸易的“正名”,为农民处置自己的农产品提供了初步平台。 但是随之而来的两个大问题之一是农民在离家十里的市场上交易是正当合法的。 之后,去100里外的市场,再在距离远的市场上销售自己的产品,是合法的还是违法的“长途交易”,投机的交易? 二、粮食、猪肉等依然是国家统一购买农产品,农民完成“统一销售”的任务后,在市场上销售这种农产品是合法的还是违法的? 合法地,如何明确他是完成了“统一销售”的任务还是没有完成? 不能向市场上销售这些产品的农民逐个确认。 而且猪肉是统一销售物资,猪头、猪尾巴、猪下水等不是统一销售物资吗?
投机交易是资本主义,因此陷入罪恶的观念根深蒂固,各地总体上有“严厉”的倾向,沿途设置检查站,禁止农民长途交易,禁止农民统一销售物资。 例如,交易距离、物资销售也没有规定,因此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非常广泛,销售农产品的农民总是受到各种各样的处罚。
一点思想解放的经济学家、理论工作者自觉地对农民的行为叫鼓,理论上论证其合法性。 有名的经济学家、原共产党员薛暮桥在1979年末出版的《中国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研究》中指出:“把土特产腐烂在山上是‘社会主义’,把它们搬出去满足城市生活的人民的需要是‘资本主义’,为什么有这样的道理呢? 1980年6月20日,《人民日报》报道了孙联的“长途交易是投机交易吗? ”文中说:“长途交易是为了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收入的活动,不能说是投机性的交易。” 党中央机关报为了长途交易公开说“受到了不正当的对待”,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长途交易”长期等同于“投机交易”,是打击投机交易的重要复印件。 这时,主张市场活性化、经济体制应该有部分商品经济的学者,还不能根本上“投机交易”的正名,不能根本否定“投机交易引起罪恶”,退而求其次,“长途交易” 这种观点必然引起广泛的争论,权威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释法时也很模糊,反映了当时的政治现实,但法律的解释却意外地模糊,各级执法部门实际执行中的混乱,引起冤案的多
这时,决定部门市场和计划两种观念的游戏有时很强,有时他很强。 当时的主政广东任仲夷先生在1981年对外经济实务会议上以对外贸易中糖的进出口为例,说我们总是在甘蔗丰收的国际糖价下降时出口糖,在甘蔗歉收的糖价上升时进口糖,吃亏。 相反,你应该赢得低进高。 不要在国内做投机交易,在国际贸易中要做投机交易。 正因为说了“可以进行投机交易”,被告被指控,引起了中央的提问和验证。 任先生的地位很高,而且在国际贸易中以低价开玩笑说“进行投机交易”而问中央,表明了这句话是多么敏感。
1982年1月1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在关于农村政策的《1号文件》中专门阐述了“关于改善农村商品流通”,其构想从“计划经济”进步到“以计划经济为主,以市场调节为辅”。 农民经营农业副业产品的嘴,又大了一点。 但是1982年1月11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发出紧急通知,严厉提出了经济犯罪。 4月13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了《打击经济行业重大犯罪活动的决策》,“投机欺诈”、“投机交易”重点是走私受贿、盗窃国家财产。 全国有数万人因所谓的投机交易而受刑,被处罚的人数不胜数。 最代表的是民间经济迅速发展的浙江温州震惊全国的“八大王事”。
一个小时,刚解放的经济又开始结冰了。 面对这种情况,时任总书记的胡耀邦于1982年8月10日指示了“缓和交易政策”的材料。 农民的长途交易对比了做投机交易的“二道商人”,说“不,是二郎神”(处理农村流通困难的“神”)。 胡耀邦肯定长途交易,活跃农村商品经济,针对1983年《中央一号文件》的起草,决定放宽个人、私营经济。
但是,在1983年下半年开始的“清除精神污染”运动中,商品经济被认为是精神污染之一,是批判“清除”对象的要点,投机交易包括长途交易成为肃清对象,经济严重变动。 经济的急剧变动,引起了有关领导人的高度关注和担忧。 在他们的介入下,政策决定在农村停止了“清除精神污染”运动。 在这种阴晴不定、风雨一时的情况下,一点部门到处根据自己的理解和利益作出各种规定。 另一个尖锐的矛盾是各地改革的步伐不同,政策也完全不同。 广东改革开放进一步实施“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多种属于统一购买统一销售或派遣购买的农产品率先开放,允许市场交易。 各省是鱼米之乡,这些省的米猪肉无论是统一购买价格还是完全不合法的市场价格,都比广东低得多,当地农民自然要把自己的东西运到广东销售,所以与各省相邻,出动大量工商、警察、民兵 农民和政府打“游击战”。
在这种情况下,经济很难持续平稳地快速发展。 所以中国共产党中央拿到了1984年和1985年的两个“第一号文件”,处理了这个问题。 一方面是商品经济的正名,另一方面又重复了“必须多次计划以经济为主、以市场调节为辅助的基本东西”。 在学理上,两者当然矛盾,但文件要点强调迅速发展商品经济,培育市场机制,提出“国家、集体、个体一齐向上”,作出具体安排,只保存粮棉油的统一采购,基本上一百种农副
1984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第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中国共产党中央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确定改革计划体制,提出了“基于公有制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在学理上矛盾,依然是当时不同观点博弈的结果 以这次会议为指标,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经济政策进一步缓和。
1985年中国共产党中央“一号文件”作出了取消统一采购统一销售的具有历史意义的决定。 计划经济体制最重要的基础,实施30多年的统一购买统一销售,终于开始退出历史舞台,农民终于有权支配包括粮棉油在内的自己的产品。 这个制度的废除,市场更活跃,商品流通更顺畅,个人长途交易发展迅速。
三
“基于公有制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说法比以前有了很大的进步,但“计划”毕竟排在“商品”之前,破坏计划的交易必然是“投机交易”,依然是经济犯罪。 一方面大力推进商品经济,另一方面依然严厉取缔“投机交易”。 这种矛盾在经济生活中越来越尖锐,合理合法的商品交易和投机交易确实很难区分。 有关部门也为此煞费苦心,制定各种条例、解释,明确法律、政策规定。 结果,商品经济大潮已经滔滔不绝,经济生活千姿万态,丰富异常,一些法规、政策不能概括、明确,这些经济活动和严重不愉快的条款不能废除,这是对“计划”和“商品”理论的表现之一
最终,1992年10月,中国共产党14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体制目标模型,用锤子敲定了声音,制定了市场经济的正名。 但是,并不是立即废除“投机交易是罪”,5年后的1997年3月,直到第8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5次会议上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为止,投机交易才被除名。 但是,此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以3次回答的形式表示,国务院1987年9月发表的《投机交易适用行政处罚暂行条例》。 也就是说,虽然取消了“投机交易是罪”,但在工商法执行中可以以投机交易的名义惩罚关联公司和经营者。 在实践中,该《临时条例》引起了人们的强烈批评,该条依然为执行者随意解释权力,使用权力寻债留出广阔的空之间,执行者徇私舞弊屡见不鲜,屡禁不止 面对质疑和批评,工商管理部门也善变,以投机交易的名义破案的事情逐渐少了。 “投机交易”逐渐削弱了人们的视野,逐渐被遗忘。
但是,几年后的这次“出售月球土地”的罪名是“投机交易”,确实令人吃惊。 这个判决突然引起警戒心,认为成为与市场经济格格不入的僵尸的“投机交易”的罪行随时都有可能“血腥复活”。 这一罪名的存在,显然是经济市场化改革过程中的一大隐患,必须尽快排除。
经过理论界、实业界、一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努力,到年为止存在60多年的“投机交易”,最后完全退出了中国经济生活。 法律法规的重要作用和作用之一是让人正确地期待自己行为的结果,一旦矛盾,人们就无法正确地事先判断自己行为的结果,结果是“大胆、饿死胆小”。 执法人员也不知所措,只能“见机行事”、“见风掌舵”。 更严重的是,这种执法的随意性为权力租赁创造了巨大的空之间,同样的交易行为,给我好处的是“合理的长途交易”,不给我好处的是“投机交易”,讽刺的是两种解决 这样,大面积有严重的腐败,很难不用。
从重视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改革开放到投机交易废除罪恶的最后,经过30多年,这是不同观念认知和不同利益主体之间许多复杂的博弈过程,当然也是中国渐进社会变革反复、艰难曲折历史的重要体现。 实践表明,如果长期存在根本矛盾的法律法规,经济社会运营的制度价格会大幅增加,最终政府的公共说服力也会大幅受损。 在社会变革中,努力和尽快保证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一致自我接触,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当然也是最重要和最根本的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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