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十年《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被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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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记者关子辰实习记者武媛媛)商务部条约法律司日前发布了《商务部关于废除部分规则的决定》,废除了包括《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在内的16个商务部规则,该法令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废除的《酒类流通管理方法》从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距今已过去10年11个月,是我国唯一比较酒类领域流通和生产行业制定的专业法规。
北京商报记者阅读《酒类流通管理办法》,酒类经营者(供货方)在批发酒类商品时填写《酒类流通附件》,记录酒类流通的全过程,与货物一起进行,单品一致,从酒类商品发货到销售终端的全过程流通新
酒类经营者在购买酒类商品时,必须要求最初的供货者复印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仅限制造商)、登记表、酒类商品销售授权书(仅限制造商)等复印件。 同时酒类经营者必须对每种购买的酒类商品制作比较有效的产品质量检查合格说明的复印件以及加盖酒类经营者印章的《附件》或商务部同意的酒类经营者自己制作发票。 对于进口酒类商品,还必须索取国家出入境检查检疫部门出具的《进口食品卫生证明书》和《进口食品标签审查证明书》的复印件。
白酒领域的分解专家蔡学飞表示,国家每年清除了一部分实际执行不容易、实际上没有效果的法规,“酒类流通管理方法”的废除是正常的现象。 废止的“酒类流通管理方法”将流通行业和生产行业进行第一比较。 中国酒类受到很多途径的管理,废除这项法律后,依靠国家食品安全法。
根据《酒类流通管理方法》,市场上的酒类销售需要生产证、流通证、安全许可证三个证。 办理三证价格高,需要时间,需要厂家的协助,保证不是假酒,所以难度也很高。 对中小酒馆来说,备齐三证是非常头疼的事件,真正备齐三证的酒馆很少。
“所以这种管理方法将被废除,在一定程度上使白酒流通市场更加透明和公正。 并减少中小酒商的负面,提高产品在市场上的流通效率,对酒类市场的经济增长有一定的辅助作用。 ”。 蔡学飞说。
温河王酒业总经理肖竹青承认这一点,“酒类流通管理方法”是国家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下的历史产物,但现在酒类领域正在成熟。
这个法令的废除,国家表现了费用品市场,或者酒类市场的简单政治解放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激活商业流通的积极性。 另外,是领域自律、市场充分竞争的代表表现,属于领域进步。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废除后,国家执法机关对酒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程度和酒类领域协会对领域规则的评价没有减弱。 国家很多法律法规依然对酒类食品有限制。
中国酒类流通协会秘书长秦书尧也对北京商报记者指出,根据酒类食品的特殊性,虽然取消了《酒类流通管理方法》,但国家对酒类食品的管理不会削弱,反而会加强。 酒类流通协会现在进行领域自律、诚信建设、市场自我调节和自我完善的业务。 我希望将来对比度更强的法律能有助于酒业健康的迅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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