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妈妈交友不慎引狼入室 年幼女儿遭其强奸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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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母亲苏某来广东工作,交友不慎认识了一个叫贺某的男人,并迅速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 苏某在工作中无暇照顾女儿,留下幼女小丽(化名)照顾贺某,贺某在苏某工作期间,给小丽“狼爪”强奸小丽,历时2008年春节前至年11月五年。 记者昨天从南海检察院获悉,贺某因涉嫌强奸罪被批准逮捕。
一个11岁的女孩被母亲的男朋友强奸了
雷伊出生于1997年9月14日,在一个不被父亲宠爱的家庭长大。 小丽的母亲苏某对外说她和小丽的父亲离婚了。 小李从小就在贵州老家跟着爷爷奶奶生活。 2008年春节前,苏某在东莞工作时认识了贺某,两人迅速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并生活在一起。
为了照顾女儿,苏某也将11岁的小丽接回东莞一起生活。 苏某每天都在工作,空其余时间都没有,把小丽留在出租房里,由贺某照顾小丽。 贺某为了拉近和小丽的距离,要求小丽改贺丽的姓,以后称为贺丽。
据小丽介绍,2008年春节前的一天,贺某在小丽洗澡时故意用冷水泼小丽,然后把小丽抱在床上擦身上的冷水,用威胁的方式强奸小丽,并威胁小丽不能强奸的事件告诉苏某。 那一年,小丽只有11岁。
幼女在胯下玩了五年
2009年2月,苏某来到南海黄岐务工人员,小丽也在盐步某小学读书,贺某也来到黄岐。 事件发生后,贺某继续猥亵强奸,供述称强奸前小丽如果不同意,就会威胁要杀小丽,或者以暴力的方式殴打小丽,从而屈从。
雷成了贺某发泄兽欲的工具,在被强奸期间,每天放学回家都说内心很纠结。 想回出租屋被贺某强奸,不回出租屋不知道自己年幼没有亲戚要去哪里。 贺某的行为,小丽经常上课也不放心,只能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选择退学。
年12月9日,苏某在贺某离开后发现怀了贺某的孩子,她决定去贺某湖南老家找贺某。 女儿丽急忙阻止苏找贺,把自己被贺强奸的事件告诉苏,苏向公安机关报案,苏的设计逮捕了贺。 (记者刘艺明通讯员江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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