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原市长汤爱军受贿1790万 被判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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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信息
【呼和浩特前市长汤爱军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汤爱军收受委托人财产价值1789.99104万元,构成受贿罪。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汤爱军有期徒刑12年,罚款100万元。 汤爱军在案件机关没有掌握的情况下,积极供认大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悔改态度良好,依法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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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几句话
呼和浩特前市长汤爱军被开除党籍,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介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同意,自治区纪委起草审查了呼和浩特市前市长汤爱军严重违纪问题。 经调查,汤爱军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利用收受礼金职务的便利和影响,收受他人财产,为他人谋取利益,已经构成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
(记者李爱平)内蒙古纪检监察网8日晚宣布,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前市长汤爱军被开除党籍。 据信息,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同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起草审查了呼和浩特市前市长汤爱军严重违纪问题。
2000.08——2003.0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公司职工委员会副书记、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党组织成员、自治区国防科工事务主任2005.04——.04、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8年2月当选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标题:“呼和浩特原市长汤爱军受贿1790万 被判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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