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资源税计征方法由从量改为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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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广播电台10月12日消息(记者刘祯辰马闯广)根据中国之声《全国信息联播》的报道,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昨天对外发布了《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从年12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价格计划改革,相关收款基金 煤炭资源税由计量征收改为计价征,对煤炭公司有多大影响? 会给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又带来那些变化吗?
自1994年以来,煤炭资源税一直采取量征收的方法,但在这次改革中,最明显的变化是从价格征收计税方法。 两种方法的区别是什么?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刘尚希作了说明。
刘尚希:从量定额征收顾名思义,就是产量或销售量按照定额征收。 例如,税为每吨8元,即使价格发生变化也要征收这么多税。 从价格征收的是根据价格征税,如果有税率,价格的变动就会反映在税收中。
由于税收弹性不足,随着煤炭价格逐年上涨,设计之初资源税抑制煤炭过度开发的作用已经减弱。
华夏新供应经济研究院院长贾康:最初我们的煤炭三四十元,其中十分之一是税收因子。 经过这几年,煤炭的价格已经翻了十倍以上。 本来这个税收因子的影响份额还有多少,也就是百分之一,无关痛痒,我们设计这个税想要达到的效果还能发挥吗?
贾康表示,变更计税方法后,资源短缺、价格上涨、税费上涨、公司节能的价格杠杆调节传导模式将重新梳理。
贾康:不管价格范围如何变动,影响系数都会长时间作用。 他再次通过经济杠杆让大家更多地观察资源的节约。
根据目前的政策设定,各地可以根据现实情况,在2%到10%的区间内明确煤炭资源税税率幅度。 但是,即使按最低税率2%计算,也比现在的资源税高很多。 要从钱包里取出越来越多的钱交税,煤炭公司们无论如何都不愿意。 再加上近两年煤炭市场连续下行,税负上升,压力将转嫁到下游。
嘉康:要征税一定要转移到客户那里。 现在,煤炭公司据我所知是赤字的边缘,到时候也要转嫁给客户。
目前煤矿煤炭库存1.1亿吨,占全社会煤炭库存的三分之一,为历史最高水平,但从相关部门来看,煤炭市场不景气的现在,反而是煤炭资源税改革的好时机,可以使改革对煤炭下游领域的冲击最小。
相关负责人:目前cpi等相对较低,但煤炭是买方市场,现在改为从价格征收,对下游的压力会小很多。
从2007年开始酝酿的资源税改革,变成了“啃食”原油、天然气、煤炭三个最重要的品种。 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我国资源税改革从石油、天然气扩大到煤炭,水资源等其他品种的资源税改革也将加速推进。 这将有利于平衡中央和地方财力,促进地方财政健康快速发展。
刘尚希:资源税是地方税,在我国经济不发达地区往往是资源丰富的地区,从价格规划上有助于增强经济不发达地区的财政能力,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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