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发文严禁个体私自收留弃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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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北京6月18日消息据中国之声《中广讯》报道,民政部、快速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遗孤工作的通知》,遗孤是社会最弱势的特殊群体,各级相关部门对遗孤问题
打开这个“通知”,就会发现弃婴的发现、转移、安置、体检、救治等相关程序已经确定。 其中,最重要的是“严禁个人擅自收留婴儿”。 《通知》规定公民发现弃婴后,第一时间向管辖的社区居委会或村民委员会通报,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通报,不得自行疏散,擅自解决。 对已经擅自收养弃儿的个体,收养人有收养意愿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及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的,依法进行收养登记。
公安机关应当做好寻找弃儿的生育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工作,找不到生育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出具弃儿拾得说明书,由民政部门指定的儿童福利机构临时供养,并签订协议。
儿童福利机构应当及时发布探亲公告,公告期满后,仍未找到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经主管民政部门批准后,办理正式进入儿童福利机构手续。 另外,要求被移送公安机关放弃育儿,儿童福利机构应当立即向卫生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和传染病检查,并出具体检表。 生病遗弃婴儿的,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先抢救、后结算”的基本情况,积极救治,出院时医疗机构出具治疗说明,切实保障婴儿的生命安全。
标题:“民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发文严禁个体私自收留弃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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