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规定领导班子首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财物”
本篇文章517字,读完约1分钟
中央广播电台11月1日消息(记者刘湛)根据中国之声《中广信息》消息,重庆市委常委日前审议了《党政机关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人财物等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加强了对“一把手”权力的约束监督
根据《规定》的确定,领导班子第一负责人不直接管理干部人事、财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行政审批和其他不宜直接管理的工作人员。 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领导班子第一负责人直接管理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人事部门备案。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总揽全局,承担监督管理班组成员的职责,班组成员按照分工和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及时向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报告工作人员,自主接受监督。 另外,领导班子首要负责人应当率先实行集体指导和个人分工责任相结合的制度,自觉维护集体指导,重大事项在集体讨论中决定。
重庆市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公布领导班子的分工、职责、权限等新闻,接受社会监督。 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执行规定的组织领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切实抓好监督检查,将监督检查的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评价。 领导班子第一负责人违反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鼓励谈话,通报批评,或者提请离岗等组织解决。 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标题:“重庆规定领导班子首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财物”
地址:http://www.aq6w.com/xaxw/14545.html
免责声明:西安新闻网是西安知名度和影响力较大的本地门户网站,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西安新闻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