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0.28”暴力恐怖袭击案件一审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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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网北京6月17日消息,中国之声《信息与新闻摘要》报道,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 16日)对北京“10.28”暴力恐怖袭击案一审公开宣判,分别以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和危险做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玉山江 因参加恐怖组织等罪名,分别判处5名无期徒刑和20至5年有期徒刑。 14-6-17信息和报纸的摘要全文
去年10月28日,他们策划和实施越野车连续撞到天安门广场前的行人,造成3名无辜民众死亡,39人受伤。
昨天的审判,依法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另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新疆阿克苏、吐鲁番、和田三地中级人民法院昨日依法犯有参加组织、领导人、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纵火罪、非法制造、储存、运输爆炸物罪、盗窃罪的艾合买提尼亚·斯迪克、阿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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