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市机动车限行规范咨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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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安监局发布《机动车常态化通知》(征求意见稿)。普通大众朋友们:
为了有效缓解我市交通拥堵,倡导绿色出行,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保障人民健康。《Xi市环保局、Xi市交通局、Xi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实施规范交通限制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已向社会公布,欢迎广大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2019年1月28日至2019年2月17日
电话:029-86755287(工作日9: 00-12: 00,14: 00-18: 00)
传真:029-86755286
电子邮件:xactsxx@163
Xi市环境保护局
Xi市交通局
Xi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办法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缓解城市道路交通压力,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促进交通环境和+0+气体质量的持续改善,有效应对公众关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实施机动车规范化和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时间:每天7:00-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共节假日除外)。如果公共假日由于法定假日而改为工作日,则没有限制。
2.限制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以Xi绕城高速公路内区域为中心,向南延伸至南恒线、杜妍路、三星高速(不含)连接线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桥高速以西;向北延伸至西乡北环路以南(不含)、宝茂高速公路以东、西渝高速公路以西的封闭区域。机动车通过城市的高速公路,但不离开高速公路,允许通过没有采取限制措施。
临潼、阎良、仁义、周至、高陵、蓝田等区县可以自行增加和划定限制区。
三。限制:有两个车尾号码(如果车尾号码是英文字母,以最后一个车尾号码为准)的机动车(包括临时车尾号码)每天都要受到限制,周一1和6,周二2和7,周三3和8,周四4和9,周五5和0。
四、外国机动车进入限制区,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5.下列机动车辆不受限制性措施的限制:
(1)带有新能源专用牌照的新能源汽车,以及使用甲醇M100燃料的汽车。
(二)校车、公共汽车、邮轮出租车、新能源网预约出租车和快递货车,以及9座以上(不含9座)的大中型公共汽车。
(三)持有市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的旅游客车和道路客车;由市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出具专用记录标志的邮政车辆和快递车辆。
(四)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
(六)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宪兵车、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防汛车、抢险车、清障专用车、园艺、环卫、养路专用车。
(七)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备案的运钞车、医疗废物转运车、交通事故保险调查车。
(八)“造”、“领”牌照车辆和经批准的临时入境车辆。
(9)“绿色通道”车辆(即运载新鲜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和水果、新鲜水产品、活家禽和牲畜、新鲜肉类、鸡蛋、牛奶等。)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具有统一标志的粮油食品配送车辆。
六、交通、城管、地铁、城市投资等职能部门,要优化公共交通安全,提高公共交通、地铁的容量和服务水平,科学设置公共自行车站并合理配送,加快慢行交通系统建设,最大限度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做好突发事件和恶劣天气下公共交通的应急保护工作。
七、环保部门应加强环境空气体质量指标的实时监测,做好超标车辆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努力提高空气体的环境质量。
八、市政等有关部门应继续增加和优化公交专用道;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努力提高交通管理水平,确保公交专用车道和公交优先安全畅通。
九、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内的机动车禁行(限行)事项将另行公布。
十、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由环保、交通、公安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XI。本通知自2019年3月16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Xi市环保局、Xi市交通局和Xi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可以根据道路交通和空气体污染的实际情况,调整交通限界管理的区域、时段和尾数限制规则,并提前通知社会。
特此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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