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Xi安限尾3号和8号通知(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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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对严重污染的天气启动了三级应急响应。明天3号和8号
2017年2月12日12: 00,应急指挥部启动Xi安重污染天气三级应急响应。根据《Xi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市政办[2016]7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Xi重污染天气三级应急期间禁止机动车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禁止和限制时间:从2017年2月13日00: 00开始,每天24小时实施。
第二,限制区:全市(十区三县)
三。限制的具体规定:限制按照限制日公历日期的一位数对应的机动车尾号组合执行,0-9的尾号分为5种组合: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例如,日期是11日的1和6,12日的2和7,13日的3和8,14日的5和0,16日的1和6,17日的2和7,18日的3和8,19日的4和9,20日的5和0,依此类推),不允许法定假日和公共假日。
“车尾号码”是机动车牌照(包括临时牌照)末尾的阿拉伯数字(如果号码的最后一位是英文字母,则牌照的最后一个阿拉伯数字应作为车尾号码)。在限制通行的当天,有一定车尾号码的机动车不得在道路上行驶。
四、严禁黄标车、非标车、三轮车、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在三环路(含三环路)范围内通行。
五、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六、外国机动车进入Xi安(十区三县),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七、通过本市高速公路的过境交通不离开高速公路的机动车辆,不采取限制性措施,不准通行。
八、下列情况的机动车不受限制:
(1)公共汽车、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包括增程)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出租车和快速货运出租车;
(二)10座以上:大中型客车、旅游客车、校车、邮政专用车和殡仪馆殡葬车;
(三)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车辆;
(四)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任务的宪兵车、行政执法车和执行任务的清障专用车、园艺、环卫和道路养护专用车、“大使”和“领”字头车以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五)“绿色通道”车辆(即运输新鲜农产品,包括新鲜蔬菜水果、新鲜水产品、活畜禽、新鲜肉类、蛋类和牛奶的车辆)、经市粮油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有统一标志的粮油食品配送车辆,不受禁行限制和限制措施的限制。
九.在重污染天气的三级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限行措施的解除或升级将另行公布。相关信息请查阅Xi市人民政府网站(网站:www.xa.gov)和Xi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方网站(网站:www.xianjj)。
电话:122(Xi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标题:2月13日Xi安限尾3号和8号通知(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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