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府谷爆炸案的嫌疑人被逮捕,并证实爆炸是由爆炸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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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报道,25日凌晨,在陕西省府谷市造成爆炸的三名嫌疑人被逮捕,责任人已被控制。经过检查,嫌疑人承认非法制造和储存爆炸物。
截至25日16时,陕西省府谷市发生爆炸,造成14人死亡,其中男性4人,女性10人,成人12人,儿童2人;106人受伤住院,其中11人重伤;41人在接受轻伤门诊治疗后自行返回。
爆炸事故回顾:
2016年10月24日14: 03,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新民镇大井塔村五栋彩钢房屋发生爆炸。爆炸中心呈椭圆形坑状,约16米×15米×3米,原址五座彩钢房屋被炸毁,对周围建筑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经公安机关调查,爆炸是由非法制造和储存爆炸物造成的。
目前,根据最新的审查结果,爆炸是由非法制造和储存爆炸物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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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或者隐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备公务用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依法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三名犯罪嫌疑人藏匿爆炸物,造成爆炸,造成数百人伤亡,或者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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