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聂伤人而自称是暂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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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华商的说法。犯罪嫌疑人聂已经两天没吃饭了,他从宝鸡乘一辆卡车到公安局分局路派出所自首。此后,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甘家寨“1.15”案得以解决。
聂李强投降了
据聂的供述,事发当天清晨,他饮酒后前往事发社区找朋友。在等待的时候,他看到两个姐妹经过,于是他用登山常用的锤子打伤了两个受害者,抢走了一部手机和一个包,然后逃到宝鸡躲藏起来。
"聂李强选择了这两个受害者,他的忏悔完全是他一时的行为."警方介绍说,“这两个受害者是一个单位的服务员。”据警方称,聂被抢后,发现包里没有多少钱,便将包和手机藏起来,逃离现场,然后回家,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正常生活。当我匆忙逃离时,我身上没带多少钱和户外工具。我还住在宝鸡的一个小旅馆里。我不敢向朋友借钱或向家人借钱。我投降的时候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1月22日晚,聂在看到媒体不断报道的情况下,考虑到自己还有孩子等原因,从宝鸡乘卡车到派出所自首,承认了抢劫伤害两姐妹的罪行。
审查案件”
2016年1月15日凌晨,Xi市甘家寨村发生一起重伤事故。两名年轻女子被刺伤,倒在血泊中。
1月19日,警方报称,犯罪嫌疑人聂,36岁,大理县人,陕西省应急救援队特勤支队队长,身高约1.8米,身穿蓝色户外运动服装,驾驶一辆银色尼桑Sylphy轿车,车牌号为陕西AMY172。事发当晚,嫌疑人偷了两个女孩的包。
1月22日晚11时许,犯罪嫌疑人聂·向公安局分局路派出所自首。此后,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甘家寨“1.15”案得以解决。
据警方透露,聂认为事件发生后15日凌晨没有任何动静。他还在16日晚上参加了野外训练,甚至在17日中午像往常一样出去吃饭和与朋友交往。17日下午5点,当他得知警察找到了他的家人时,他逃到了宝鸡。
聂李强被捕了,但人们心中有一个疑问。他是陕西省应急救援队特勤支队的队长,在许多紧急事故中起了带头作用,多次救人。然而,他因强奸未遂而被判刑。这一次,他对姐妹俩下了重手。聂李强怎么能在救人和害人之间摇摆不定呢?对此,市心理咨询中心心理咨询师张芳(音译)分析说,聂经常冲到第一线进行救援或冒险自救。
张芳说,从整个案件的发展来看,聂李强的人格发展并不完善,内部冲突导致了外部行为的两极分化。然而,他在犯罪后逃窜躲藏了许多天之后选择了回来自首,这表明他的自知之明是完整的。可能是强烈的道德焦虑促使他在犯罪后遭受无法忍受的心理折磨,所以他选择了投降。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自首是减轻他心理负罪感的一种选择,不一定是因为他勇敢或者对他伤害的人有罪,而是因为他无法忍受心理折磨和隐藏。
张芳说,聂在救援队中救人,做了好事,弥补了以往强奸案对自己和社会留下的不良印象。一方面,接受自己更容易,另一方面,社会会纠正它对他的印象。“可以说,行善是聂舍己为人、勇于冒险的一种希望。
陕西省应急救援队长聂的个人摄影救援事迹被业内称为泰山
陕西省应急救援队特种支队作为非政府组织多次参与户外救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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