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被扣留后,咸阳司机莫自焚,该男子面部严重烧伤,但他的生命没有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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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被扣留的司机自焚的后续行动:人的生命没有危险]
昨天,咸阳一辆私人改装的电动三轮车载着乘客在高速公路上非法行驶。值勤的交警停下来纠正了违章行为,车主在交警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自焚。据报道,51岁的三轮车主人郭是咸阳人。他的手、头和脸被严重烧伤,但他的生命没有危险。
[人类自焚事件]
11月29日下午1时,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于乐南路发生一起自焚事件。
咸阳市潍城区区委宣传部29日晚对此事进行了报道,称11月29日13时左右,咸阳市潍城区交警大队民警在于乐南路高速公路上发现一辆私自改装的电动三轮车载有乘客并违章行驶,民警立即予以制止并予以纠正。在纠正违章行为的过程中,车主郭某趁警察不备,拿出车内的饮料瓶,将瓶内不明液体倒在身上点燃。警察立即灭火,并拨打120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
目击者证实,交警起初不知道这是汽油,所以他们没有在第一时间阻止它。大火开始后,他们开始用衣服拍打,但没有明显的效果。最后,他们从警车上拿了一个灭火器并把它扑灭了。司机的衣服被烧得到处都是,最后他被送上了救护车。
目前,三轮车司机正在接受治疗。医院通知他,司机的生命体征稳定,面部和头部有烧伤。目前,警方正在调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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