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不同地方的高考政策已经调整,父母一方必须在陕西连续居住2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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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是2015年11月28日更新的:2015年11月27日,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发布文件称,2016年高考将继续执行申请人自己的高中身份和在陕西永久居住至少三年的要求,而不要求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身份。
调整前:
从高考那一年的8月31日起,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本人和父亲或母亲的常住户口在陕西已满3年;我的父亲或母亲具有陕西省居住证3年以上,并已为陕西省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我和我的父亲或母亲在陕西有一个不到3年的常住户口,但在户口迁入我省之前,他们的父亲或母亲持有陕西省居住证并为职工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持有居住证和取得常住户口的时间是连续的,两次之和超过3年。
调整后:
自2015年11月30日起,参加2016年异地高考的子女的父母或监护人的居住条件调整为在陕西登记居住27个月;参保条件调整为自2015年12月31日起,陕西城镇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累计超过24个月(含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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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底,陕西省出台了针对随迁子女的高考方案。从2016年开始,我省对参加高考的要求如下:从高考那一年起,学生连续三年在陕西入学,即从第一学年开始,连续三年在我省学校入学,并按规定完成学业,取得陕西省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普通高中毕业生也应具备省级高中水平考试成绩。
近年来,陕西省采取“渐进方式”实施异地高考计划。完整的学生身份,父母的社会保障支付证书和居住证都成为“硬指标”。从2014年开始,符合条件的孩子可以参加陕西省的高中入学考试。根据考试结果,考生可以选择进入普通高中、高等职业五年制专科学校、中等学校或职业高中;从2016年开始,符合条件的外国注册考生可以在陕西参加高考。
标题:陕西不同地方的高考政策已经调整,父母一方必须在陕西连续居住2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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