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闻信息网立足西安,纵览世界,通过互联网向全世界的网民提供西安本地发生的大小事,是您了解西安最好的窗口,我们为您提供西安最新新闻信息,包括有陕西西安新闻,今日西安新闻,今天西安新闻,西安热点新闻,西安资讯等信息。

主页 > 西安新闻 > 梅县人患有精神病,他的母亲死于一把斧头和三把刀

梅县人患有精神病,他的母亲死于一把斧头和三把刀

来源:西安新闻网作者:欧陆生更新时间:2020-07-16 01:13:01阅读:

本篇文章586字,读完约1分钟

10月23日,宝鸡市梅县汤峪镇八庄村7组雷一家发生了一场悲剧。26岁的儿子用一把中国斧头砍了他母亲的头三次,导致她母亲当场死亡。

原来,我母亲计划在24日带她的第二个儿子去其他地方工作。因为第二个儿子有精神病史,把他一个人留在家里是不安全的,所以带他一起去工作是很方便的。但是在10月23日,当我母亲在家做饭时,我的二儿子突然走进厨房,问我母亲斧头在哪里。母亲没有多想,所以她告诉了他地点。

第二个儿子拿了斧子后,直接砍了他母亲的头三次,她的母亲当场死亡。切割后,二儿子进入卧室,换上干净的衣服,然后锁上大门,向十多公里外的警察局自首。今天,梅县公安局刑警队已将他送往Xi市精神病鉴定所进行精神病鉴定,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和侦破中。

你需要为虐待精神病患者承担刑事责任吗?

根据我国《刑法》第18条,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的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经法定程序辨认确认的,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予以严格照顾和治疗;必要时,政府将强制医疗。

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应负刑事责任。精神病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至于他是否是精神病人,以专业机构的鉴定为准。然而,请注意,承担全部刑事责任并不意味着患者会像普通人一样受到惩罚。在刑法中,“刑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所以没有必要去坐牢。

标题:梅县人患有精神病,他的母亲死于一把斧头和三把刀

地址:http://www.aq6w.com/xaxw/3617.html

免责声明:西安新闻网是西安知名度和影响力较大的本地门户网站,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西安新闻网将予以删除。

西安新闻网网站介绍

西安新闻网作为让世界了解西安的一个重要窗口,利用网络手段综合性、多角度、全方位地介绍西安社会经济发展的最新的权威性新闻、信息,引导西安网络新闻的舆论导向在第一时间向全球网民提供权威和真实的西安地区的实事资讯,民事资讯,旅游资讯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