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不良气体质量或受限机动车辆。13天前向协会寻求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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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空气质量差或交通受限的机动车应于13日前向社会征求意见]《Xi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已颁布,其中将根据大气环境质量对机动车采取交通控制措施。在5月13日之前向社会征求意见。
立法听证会报名时间:5月13日前
立法听证的登记方式:
年满18岁的Xi居民可在市法制办网站下载并填写申请表,并于5月1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xafzbfgc@163或传真至029-86788348。
市法制办将根据听证陈述书的登记顺序和持不同意见人数相等的原则进行选择和确定。
立法听证的听证事项:
1.加强行人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改善城市道路自行车和行人步行条件,倡导公民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出行方式,降低非公共汽车机动车使用强度,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是否合理可行;
2.从事客运、货运、驾驶培训、工程建设、邮政服务、金融押运、快递以及使用环卫车、通勤车、油罐车、轮式特种机械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单位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排放水平、使用频率和油耗是否合理可行;
3.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测信息和机动车排气污染违法信息并提供查询服务是否科学合理;
4.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取样试验的处罚内容是否设置合理。
■关注:
空不良气体质量或受限机动车辆
根据《意见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和不同类型机动车的排气污染程度,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限制机动车通行区域和时间,并划定高排放越野车械禁止通行区域。
标题:空不良气体质量或受限机动车辆。13天前向协会寻求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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