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季度,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654元,居全国第四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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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季度,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中国排名第四] #陕西新闻#今年,面对宏观经济发展新常态,骑着全国“一带一路”的春风,陕西居民收入越来越快。根据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小组的数据,今年第一季度,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654元(每月1551元),在全国31个省份中排名第四。
第一季度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0.6%
根据陕西省城乡一体化家庭调查结果,2015年第一季度,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654元(月人均1551元),同比名义增长10.6%,增速在全国31个省中排名第四,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10.2%,比全国增长2.1个百分点。
可支配收入构成的增长
1.人均工资收入2530元,同比增长8.6%,增速比去年同期加快1.8个百分点。它对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44.8%,占可支配收入的54.4%,可支配收入是陕西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
2.660元净营业收入同比增长7.3%,同比增长1.2个百分点。
3.房产净收入为355元,同比增长21.9%,在四大收入中排名第一。
4.转移净收入1109元,同比增长14.1%,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仅次于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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