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在江河、湖泊捕捞和游泳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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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生态区将位于陇海铁路桥至渭河入海口的河流上,环城桥至渭河交汇处的河流上,以及世博会举办地雁鸣湖与国家之间。
相关处罚标准如下:
1.禁止在浐河、灞河和人工湖从事捕捞活动。违者处以5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没收渔具、渔获物和违法所得除外
2.用炸鱼、毒鱼、电鱼等方法捕鱼的,将从重处罚。
3.禁止在浐灞生态区内捕杀各种野生鸟类或人工放养的珍稀鸟类。除没收狩猎工具外,没有猎物的,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抓到猎物的处以不超过猎物价值8倍的罚款,使用毒鸟猎鸟的将受到严惩。
4.禁止任何人在浐灞河和人工湖游泳或玩耍。违者处以50元至500元罚款。
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严肃查处。
标题:禁止在江河、湖泊捕捞和游泳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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