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居民健康卡于11月20日开始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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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是国家卫生计生委确定的第二批试点省份。我省居民健康卡项目建设已经正式启动,计划于11月20日启动。居民健康卡将通过三种方式发放:区域集中发卡、大型医疗机构现场发卡和银行网点发卡。在此期间,将在铜川人民医院、咸阳中心医院、汉中中心医院、延安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和凤翔县进行试点。
附件: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发放陕西省社会公共服务卡(居民健康卡)的通知
一是提高居民健康卡发放工作的意识
居民健康卡是我省乃至全国卫生信息化“十二五”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字陕西智慧城市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推进深化医疗改革、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医疗环境、实现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协调、方便人民就医的重大民生工程。居民健康卡是一种智能中央处理器卡,具有信息存储、个人身份识别、新农合结算和财政支付等功能。自2011年以来,国家制定并发布了《居民健康卡技术规范》、《居民健康卡管理办法》、《居民健康卡用户卡及终端产品测试规范》等10余项管理措施和技术规范,推动了全国居民健康卡建设。目前,已有15个省发放和应用了居民健康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积累了很多经验。作为国家卫生计生委确定的第二批试点省份,我省在前期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如调查研究、方案制定、标准颁布、协议签订、工作部署等。,现已进入发卡和申请阶段。居民健康卡的发放和应用将实现全省统一的标准、重点体系和布局,为下一步实现“一卡为民、一屏为政”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试点完成后,各城镇单位要统一组织实施,实现全省一卡多用。
二。工作面
居民健康卡采用区域集中发卡、大型医疗机构现场发卡和银行网点发卡三种方式,发卡和用卡工作模式同步。在此期间,将在铜川人民医院、咸阳中心医院、汉中中心医院、延安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和凤翔县进行试点,预计将发放15万张居民健康卡。
目前,对于有热情、有信息系统支持和应用的地区和单位,主要采用医疗机构集中发卡和现场发卡的方式,全面快速推进我省居民健康卡项目建设。下一步,我们将在国家技术测试的基础上,入围商业银行及相关夹具等设备,以达到统一标准、统一配送、统一应用的目的。
三。工作要求
为保证居民健康卡的规范性、普遍性和通用性,从现在起,各地区、各单位不得以各种名称和形式补发农村合作医疗卡、医疗卡、银证等各种卡。随着居民健康卡的发放,上述卡将被取代并逐步退出。如果卡已经在早期发行,在当前业务应用下不允许扩大发卡规模和数量,不允许增加各种卡机,以免造成重复建设、浪费资源和不必要的负担。
陕西省卫生计生委
2014年10月16日
标题:陕西居民健康卡于11月20日开始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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