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安在第二次网上发票抽奖中赢得了三个50万元的大奖
本篇文章1108字,读完约3分钟
陕西省获奖网(xi安)开具的金额在50元以上的网上普通发票均在彩票范围内。每三个月举办一次,每期三次,奖金50万元。今年的网上发票于12月10日获得二等奖,发票时间为9月1日00: 00至11月30日24: 00。
活动的具体事件
一、网上有奖发票第二次抽奖的范围
2014年9月1日0: 00以后,餐饮业、住宿业、娱乐业经营者向消费者开具的50元(含50元)以上的陕西省(xi安)有奖网上普通发票均属于参与抽奖范围。
二、彩票公益金的确认
每次抽奖的奖金池为抽奖期第一个月的第一天0: 00至第三个月的最后一天24: 00,由纳税人通过xi市地方税务局网上发票开具的陕西省网上颁奖发票(Xi安)的发票号,正常状态为50元以上,作为抽奖的奖金池。
每一张彩票中奖池的发票数据由Xi市地方税务局信息办公室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在网上发票管理系统中生成。
第三,奖项设置
网上有奖发票第二次抽奖每三个月举行一次,每期设三个50万元的奖品,每个奖品50万元整。
第四,彩票方法
Xi市地方税务局使用公证部门认可的专用电子彩票设备,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公开发行彩票。每个获奖的发票号码当场公布,获奖信息在Xi市(www.xads.gov)地方税务局网站和Xi主要公共媒体上公布。
五、彩票期
2014年网上有奖发票第二次抽奖时间是2014年12月10日星期三。参加抽奖的发票时间为2014年9月1日0: 00至2014年11月30日24: 00,发票号为纳税人通过xi市地方税务局网上发票系统开具的陕西省网上奖励普通发票(Xi安)。
第六,赎回方法
赎回期为获奖信息发布之日起90天内(含节假日)。获奖者可在兑换期内的法定工作日内到Xi市安地局雁塔区分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颁奖手续。超过兑换期限未办理颁奖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兑换,奖金转入下一期。获奖者在接受奖励时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奖中奖的网上发票不登记或挂失,税务机关只奖励持票人,税务机关不承担其他责任。
七.将不被兑现的发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1 .未经许可非法印制、伪造、变造发票的;2.有涂改的发票;3.超过兑现期限的发票;4.发票正面严重受损,发票编码、编号等主要项目无法辨认的;5.无发票专用章的发票;6.不符合本公告其他规定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发票。
八、发票违法举报受理
消费者在获取有奖在线发票时应仔细核对。如发现经营者拒绝提供发票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可拨打(029)12366向当地税务机关举报。通过伪造、变造等方式骗取发票奖金的,一经发现,立即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网上有奖发票第二次抽奖的最终解释权属于Xi市财政局和Xi市地方税务局。
标题:Xi安在第二次网上发票抽奖中赢得了三个50万元的大奖
地址:http://www.aq6w.com/xaxw/7479.html
免责声明:西安新闻网是西安知名度和影响力较大的本地门户网站,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西安新闻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