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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井喷损失为300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非法经营

来源:西安新闻网作者:欧陆生更新时间:2020-07-25 01:49:0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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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晚,陕西省定边县五茅子乡第六采油厂一口钻井发生井喷事故。第二天(8月12日),西方网络率先披露了事故消息。9月1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通报了事故的主要原因,并透露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为300万元。

据网友称,井喷后,火势很大,火焰高约20米。火灾发生后,几辆消防车赶到火灾现场参与救援。大量钻井井口设备被大火烧毁,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9月1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报道了这起事故。据报道,8月11日21时40分,由中国石油长城钻探工程公司西部钻探有限公司托管的陕西省靖边县天通实业有限公司长城40609钻井队在长庆油田第六采油厂安平179井作业过程中发生井场爆炸及燃烧事故,造成井架燃烧、钻具报废及部分设施损坏,直接经济损失约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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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初步调查分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钻井队在完成下套管和循环钻井液过程中,钻井液循环不足,循环压井时间滞后。地层油气侵入井筒形成溢流并膨胀,形成的油气混合物从高压软管出口瞬间喷出,混合的岩屑与喷嘴金属碰撞,造成火花闪烁燃烧;同时,没有及时采取关井措施,造成火焰从污水池沿高压软管向井口燃烧,造成井架倒塌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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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表示,事故暴露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没有落实,钻井工程承包商的选择和考核不严格,无法保证代管;承包商陕西省靖边县天通实业有限公司安全基础薄弱,安全管理不严,违规操作,应急能力严重不足。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表示,事故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发生在全国“六打六治”专项行动期间,具有很大的社会影响。为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油气安全生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全面深入开展陆上油气安全生产检查,全面深入开展外包项目清理整顿活动,切实加强油气事故应急救援处置。

标题:长庆油田井喷损失为300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非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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