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男子声称有关系,并欺骗他的朋友和父亲超过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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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朋友因涉毒犯罪被捕后,27岁的王(音译)声称自己与人有染,并先后从朋友的父亲那里骗取了8000多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昨日,莲湖区法院以欺诈罪判处王有期徒刑五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1月中旬,陆叔叔的儿子因涉嫌贩卖、运输毒品被公安局碑林分局拘留,王很快就知道了。“我能行”,王来到陆叔叔家,说他和是十多年的老朋友了。他有一个堂兄在公安局刑警队,他可以“钓”到吕霄,70岁的陆叔叔深信不疑。根据莲湖区检察院的指控,王多次向陆大爷索要8,100元和2支芙蓉王香烟,理由是他表哥想请人吃饭。钱是王还的。
王联系了他的表弟,关于捕鱼的人,并被拒绝。他在公安局工作的表兄在证词中说,王在二月份发了一条短信,要求他找一段恋情。当时,他的回答是这是不可能的,也不会实现的。他亲自打电话给陆叔叔揭发王的骗局,然后陆叔叔报了警。3月20日,在被警方传唤后,王自首,他的母亲还给他8560元,其中包括香烟。
在昨天的审判中,王说,他的父亲几年前去世,他的母亲是做小生意,他的家庭经济不好。他做生意赔钱,还欠了一个朋友的账户,他骗的所有钱都用来偿还账户。王供认了检察院的指控。“我因为一时的贪婪而误入歧途,伤害了两个家庭,我感到非常惭愧。”王在最后的声明中还表示,他希望观察人士能从中吸取教训,不要轻易相信别人,尤其是那些不合法的"承诺"。
标题:该男子声称有关系,并欺骗他的朋友和父亲超过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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