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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充电火的主人因失火罪被判刑

来源:西安新闻网作者:欧陆生更新时间:2020-07-26 04:10:0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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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岁的李冰(化名)并不认为,当他把电动自行车放在商店里充电时,自行车会自燃,而火焰会点燃附近的可燃物质。这场火灾造成了近90万元的经济损失。最近,李冰因犯火灾损失罪被灞桥区法院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

这件事发生在去年7月21日。李冰在灞桥区西航花园社区附近的一家超市租了一家店铺,经营内衣和其他服装产品。那天晚上9点,李冰把电动自行车推到超市,停在他的店里充电,然后下班回家。出乎意料的是,第二天凌晨2点,超市值班人员发现超市突然起火,于是拨打119报警。幸运的是,消防官兵及时赶到扑灭了大火。

经过现场检查,发现超市在火灾中严重受损,大部分货物被烧毁,直接财产损失达894,430元。超市的视频监控显示,李冰把电动自行车放在店里充电。凌晨2点左右,电动自行车的前部爆炸并燃烧,点燃了堆放在旁边的易燃物品,如衣服。最终,火焰蔓延导致火势越来越大,最终点燃了整个超市。

灞桥区法院经审理认定,李冰未按照电动自行车使用说明书在易燃材料、通风不良的环境中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充电,造成火灾并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火灾损失罪。鉴于他的自首,昨天,灞桥区法院判处李冰一年零两个月的有期徒刑。

安全提示

尽可能在户外给电动车充电

“如今,电动自行车被广泛用作一种方便的交通工具。然而,由于人们缺乏安全意识,电动自行车在充电过程中引发的火灾并不少见。”灞桥区法院法官王旭表示,市民必须经常检查电动自行车的状况,并严格按照标准使用,以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保护伞路从事电动车销售多年的王先生提醒,市民在给电动车充电时,应尽量在户外进行,或取出电池单独充电。充电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0小时。“许多人喜欢通宵给电动汽车充电,所以长时间充电或不完全放电很容易导致电池老化和内部结构损坏”。他说,电动汽车的充电器应尽量不要放在车上,因为有时崎岖的道路很容易导致充电器内部短路,充电时很容易引起自燃。

电动汽车充电火的主人因失火罪被判刑

“尤其是在夏天,电池和充电器在充电时过热,甚至可能发生爆炸,引发火灾。”王建议,给电动车充电时,充电器应放在容易散热的地方,以防充电器过热而引起火灾。尽量避免在雨天和积水道路上行驶,以防止电机进水,充电时短路和着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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