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两名村干部因以修路为由出售千年古树被判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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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一棵千年老槐树被村长兼主任以8万元卖掉后被砍倒。幸运的是,这种一级保护的古树获救后幸存了下来。昨天,卖树人和中间人分别被判刑。
根据控方的指控,去年1月,一名徐(在逃)姓男子未经审批就想在蓝田县金山镇北仓湾村4组购买一棵千年槐树。去年2月26日,经中间熟人联系,村委会主任张召开群众代表大会,理由是村里卖树的钱要用来修路,并征得村民签字同意卖树。村主任任同意村长张的意见,以8万元的价格出售这些古树。
2月27日,徐开始挖老树。2月28日被村民发现后,他报了警,警察停止了植树。根据Xi安林业技术推广中心的鉴定,发掘的古树名木为槐树,属Xi市政府公布的一级保护古树,损失评估值为101.12万元。
幸运的是,这棵千年古树获救后幸存了下来。同年5月9日,原村长任被蓝田县公安局拘留。几天后,张和孙投降了。今年2月,检察机关起诉了任等三人。蓝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张、任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构成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孙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获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构成非法获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成立。共同犯罪中,三名被告均为主犯,张、孙自首。任到庭后可以主动坦白案件事实,从轻处罚。
昨日上午,蓝田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判处张、孙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判处任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对三名被告分别处以二万元罚款。判决宣布后,三人都表示不会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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