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严禁生产和销售超标电动汽车
本篇文章423字,读完约1分钟
严禁生产和销售超标电动汽车
《Xi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将于9月1日生效。《条例》规定,本市严禁生产和销售超过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电动汽车,但经国家机动车产品部门许可的机动车除外。此外,还禁止生产和销售未经授权组装和改装的电动汽车。《条例》明确规定,城市道路沿线的大型建筑改建为商业、餐饮、娱乐场所时,有关部门在审批前应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对道路有重大影响且无法消除的,不予审批。
停车库建设应当纳入城市规划,与城市建设和改造同步进行。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建设项目,应当按照规定配套建设停车场、图书馆。经批准建设的停车场、车库不得改变用途。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停车场。出租车暂时停在路上。乘客应立即停车离开。不允许停车。
禁止在道路上饲养家禽、家畜和宠物;如发生交通事故,如经理违反相关规定或未能履行管理义务,应承担全部责任。有证据证明机动车驾驶人有造成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标题:Xi严禁生产和销售超标电动汽车
地址:http://www.aq6w.com/xaxw/8597.html
免责声明:西安新闻网是西安知名度和影响力较大的本地门户网站,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西安新闻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