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设立陕西省西县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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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陕西省设立西乡新区的批复
陕西省人民政府:
你局《关于设立陕西省西县新区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陕西省设立西县新区。西安新区位于陕西省xi市和咸阳市建成区之间,覆盖Xi市和咸阳市管辖的7个县(区)的23个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规划控制面积882平方公里。西安新区是关中-天水经济区的核心区域,区位优势明显,经济基础良好,教育科技人才聚集,历史文化底蕴深厚,自然生态环境良好,具备加快发展的条件和实力。要把西乡新区建设作为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举措,探索和实践以人为本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Xi安和咸阳的一体化进程,为Xi建设成为富有历史文化特色的现代化城市和扩大中国西部开放的深度和广度发挥积极作用。
二是西县新区建设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创新城市发展模式,走资源密集型、产业集聚、人才集聚和生态文明发展道路,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着力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支点,努力协调科技资源。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完善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保护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创新体制机制,努力把西县新区建设成为中国西部大开发的重要枢纽、西部开发的新引擎和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的典范。
三、陕西省人民政府应加强对西贤新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积极稳妥地推进西贤新区建设和发展。要认真做好息县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水资源供需中长期规划等专项规划工作,做好与国家和省相关规划的衔接工作。优化0+布局,有效节约集约用地,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我们要抓紧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切实保护和节约水资源。要加强历史遗迹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提升文化软实力。要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突出发展重点,创新发展方式,促进西县新区整体发展。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西县新区建设和发展的支持和指导,在规划、政策实施、项目布局、资金安排、制度创新、对外开放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为西县新区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陕西省人民政府的省际联席会议制度。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与有关部门合作,落实重大发展政策,协调解决西县新区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西县新区的建设对于创新城市发展模式、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引领和带动西部大开发、扩大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意义。各方应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创新努力,共同促进西县新区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开创陕西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国务院
2014年1月6日
标题:国务院批准设立陕西省西县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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