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强奸怀孕5个月的已婚前女友
本篇文章511字,读完约1分钟
90岁后,李利用向旧爱借钱的机会,强迫与其他人结婚已有5个多月身孕的刘英通奸。9月29日,延安市宝塔区法院开庭审理,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李有期徒刑3年6个月。
22岁的李和刘英曾经是一对恋人,但他们因为意见不合而分手,刘英嫁给了另一个男人。2013年4月13日下午,李打电话给刘英要钱。他们约好在延安宝塔区的一条火车道入口处见面,然后李骗刘英到朋友家喝酒。当刘英提议回家时,李不同意,当场打了刘英的脸,抓住她的头发和胳膊,把她拖到附近的后山威胁她。
13日晚23时许,李将刘英带到市中心的一间招待所,向刘英求婚,并强迫她脱掉上衣。刘英告诉李,她怀孕了,刚刚做了手术,不愿意做爱。但是,李仍然强迫他通奸。在李熟睡时,刘英逃跑了,并立即与家人一起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迅速逮捕了李。
延安市宝塔区法院认为,被告人李以胁迫、殴打等手段违背妇女意愿强奸孕妇,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他有罪,应依法惩处。
鉴于被告人在被绳之以法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他在法庭上主动认罪并表示悔过,因此可以依法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标题:男人强奸怀孕5个月的已婚前女友
地址:http://www.aq6w.com/xaxw/8992.html
免责声明:西安新闻网是西安知名度和影响力较大的本地门户网站,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西安新闻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