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6岁以下残疾儿童可免费接受抢救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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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提交给第十一届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陕西省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增加了关于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新规定。
>。>。修复
对贫困残疾人实施医疗康复援助
现状: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我省0-14岁残疾儿童约10.26万人,占全省残疾人总数的4.12%,其中0-6岁残疾儿童
49,800人。
《办法》:省、区、市、县政府应当设立残疾人康复机构,开展康复医疗和培训,培训康复工作者,提供康复技术指导。县级以上人员
政府应为0~6岁的残疾儿童免费提供救助康复服务。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对贫困残疾人实施医疗康复救助,免费为贫困残疾人实施白内障手术和适应手术
艾滋病。
>。>。教育
确保学龄残疾人上学
现状:我省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为72%,远远低于98%以上的健康儿童。残疾儿童学生多,教育资源不足。
《办法》:设区的市应当建立残疾人特殊教育学校;各县市应采取普通学校或合作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班的形式,确保适龄残疾人入学。
拒绝招收符合国家规定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雇用
单位招用残疾人的比例不得低于1.5%
现状:我省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不到全省平均水平的50%,远远低于全国60%的水平,差距还在扩大。残疾人的就业形势相当严峻
六月。
《办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提供适当的工作和岗位。残疾人在招聘、就业、晋升、职称评定、劳动报酬、福利、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不受歧视。
标题:陕西省6岁以下残疾儿童可免费接受抢救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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