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广告内容必须经省级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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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对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做出了具体安排。
该通知要求严格控制保健品审批,所有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企业不得被批准列入“黑名单”。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和流通各环节的监管,组织专项检查,扩大抽样检查范围,加密反映社会较多的保健食品种类的检测频次,特别是加强对减肥、缓解体力疲劳等产品的监督抽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非法添加化学药品和虚假宣传等违法犯罪活动。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对保健食品标签和广告的监管。广告内容必须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查批准。未经批准擅自发布、改变或篡改批准内容的虚假宣传的,要依法严肃处理。重点整治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材料、所谓的疾病防治功能,并以专家或患者的名义证明疗效。通过包装、标签和说明,认真调查和处理普通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行为。
标题:保健品广告内容必须经省级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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