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出台了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严禁承包商支付
本篇文章762字,读完约2分钟
为了避免“承包人”获得农民工工资的频繁情况,也因为工程款没有结清,他就不支付工资。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住房和建设厅发布了《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分包企业与总承包企业签订分包合同后,不得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和自然人的“承包商”。总承包企业项目部直接使用的农民工按月一人支付,严禁通过“承包商”向农民工支付工资。
《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所有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建筑总承包企业(以下简称总承包企业)、专业劳务分包企业(以下简称分包企业)和农民工。
按照这种方法,总承包商在与建设项目的承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如需分包,应按规定与分包企业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并在合同中规定双方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
《办法》颁布后,工资如何支付?
总承包和分包企业应通过合法渠道和方式直接招用农民工,建立名册,保存每个人的身份证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每月工资的核算方法和标准、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实行总承包商代分包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制度,总承包商项目部每月通过银行一人支付工资。
明确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奖惩措施
同时,明确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奖惩措施。如果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承包陕西工程的一年内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可以通过提供银行担保和信用担保来履行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义务。如果连续两年没有拖欠工资,就不会支付陕西农民工的工资。
拖欠农民工工资将受到严惩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总承包企业应列入不良信用单位记录并向社会公布,限制其市场准入、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拒绝与总承包方合作直接支付工资并拖欠工资的分包商不得将劳务和专业工程分包到陕西。
《办法》将于8月1日起施行,今年6月30日前开工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应从9月1日起代分包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
标题:陕西省出台了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严禁承包商支付
地址:http://www.aq6w.com/xajj/5459.html
免责声明:西安新闻网是西安知名度和影响力较大的本地门户网站,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西安新闻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