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安经济适用房配置和建设公交站拥有优先配置和建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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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施工类型的车站之间
最小中心距离是350米
配套站是指附属于民用建筑(住宅、商业、公共服务等)的公共汽车站、首末站和出租车停靠站。)并建在土地使用范围内。内置站应位于区域中心、主要居住区或主要商业办公集中区,以方便市民步行往返住所和从事商业办公活动。
拟建的公交车站、首末站和出租车停靠站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交付。待建车站之间的中心距不应小于350米,350米范围内的应合并。无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除外)项目规模大小,都应优先安排公交站。
独立占地的常规公交基础设施是指公共汽车总站、公共汽车枢纽站、公共汽车调度站、公共汽车停车场、公共汽车维修站、公共汽车修理厂等。公交枢纽站应围绕城市三环路内的地铁站进行规划和建设,公交枢纽站应围绕三环路外的地铁站进行规划和建设。城市客运站搬迁至新地点时,应当同时建设公交枢纽站。
超过5万平方米的社区
海港风格的车站应该重建
新建住宅小区、行政办公楼、商业建筑、大型游乐设施、综合医院、大学、中小学、体育场馆、公园等建筑应按规定标准配备公共汽车站和出租汽车站。
居住用地、二环路内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如用地周围现有的公交站点,应改建为港口站,二环路与三环路之间建筑面积在50000-100000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应改建为港口站,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应设港口站;三环路以外建筑面积≥ 10万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应当建设港湾式站点。二环以外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应当配备出租汽车停靠站。
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包括行政办公用地、文化设施用地、教育科研用地、三环路内建筑面积≥ 3万平方米的建设项目,以及现有的公交站点应改造为港湾式站点;三环路以外建筑面积≥ 5万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应当建设港湾式站点。二环路以内建筑面积≥ 3万平方米、与城市主干道相邻、宽度大于30米的建设项目,以及二环路以外建筑面积≥ 5万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应当设置出租车站。
城市道路4000座以上体育场建设项目和城市道路10000座以上体育场建设项目应当建设公交站点。超过或等于10000个座位和30米以上宽的城市主干道体育场建设项目应当配备出租车停靠站。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的医疗建设项目应设置公交站点和出租车站点。
标题:Xi安经济适用房配置和建设公交站拥有优先配置和建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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