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陕西省高职学生助学贷款与高校新生入学过程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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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做好今年的学生信用贷款工作,明确今年通过分类考试的高职院校考生应申请学生信用贷款,其资格和贷款按新生办理贷款手续办理。
省教育厅已明确表示,在本省及其他省份学习的陕西省大学生和高考录取的新生,可申请学生原籍学分助学贷款,其资格仍按现行规定确定。
7月1日至7月底,陕西省及其他省份在校大学生申请贷款;8月1日至30日,新生申请贷款,均在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扩展读数:
应该满足什么条件?
申请学生信用贷款的学生及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学生信用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和家庭居住地均在本县辖区内;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4.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专科院校(包括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并获得真实、合法、有效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学生。单击下面的链接查看更多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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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5年,陕西省高职学生助学贷款与高校新生入学过程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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