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取消陕西省学生择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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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50%的高质量高中分配给薄弱的初中
昨日,省教育厅发布了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通知,要求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级薄弱初中标准化高中定向招生比例从去年的40%提高到今年的50%,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从明年开始,普通高中的招生将被取消。
■公立高中
不允许跨城市注册
2014年,毕业考试时间为6月21日至22日。普通高中招生主要依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初中毕业考试成绩、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实验操作考试成绩。
省教育厅要求充分发挥电子学籍管理系统的作用,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公立普通高中不得超计划和跨市招生;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办法需经市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批准备案。
■步行学生
比例不得超过1%
根据通知,各市(区)在编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时,应将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级标准化高中统一招生计划的至少50%定向分配给所在区县薄弱初中,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对于综合素质和学业成绩优秀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实行走读生制度,走读生的比例不得超过毕业生总数的1%,走读生的信息必须在其所在的初中进行公示。
2014年参加我省初中毕业考试的随军子女和军人子女享有同等权利进入我省普通高中就读。
■择校学生
招生实行“三限”政策
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比例严格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的20%以内。择校学生必须执行“三限”(限定分数、限定人数、限定收费)政策,招生计划完成后,市教育行政部门必须下达择校计划,按照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学生。2015年,选择学校的学生的入学将被取消。
省教育厅强调,普通高中不得提前到初中开展各种招生宣传活动;不得擅自调整报名计划和变更报名方式;不得单独组织考试,提前录取。违反招生规则和影响招生秩序的学校应该受到严惩。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标题:明年取消陕西省学生择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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