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同意陈洪国的辞职,并表示他的批评是符合规定的
本篇文章349字,读完约1分钟
原标题:西北政法同意齐辞职,并表示他的批评是符合规定的
陈洪国给学生们上了最后一课。(照片由西北政法大学学生拍摄)
陈洪国给学生们上了最后一课。(照片由西北政法大学学生拍摄)
2013年12月23日上午9: 00,刑法学院法律理论系副教授陈洪国向学院递交了辞呈。当天10点左右,陈洪国通过个人微博发布了“公开辞职声明”。这件事引起了网络媒体和一些人的注意。相关情况解释如下:
首先,学校对陈洪国违反学校教学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教育是正常的、符合规定的。
第二,陈洪国申请辞职是他的个人权利和自由。
3.他辞职前后,他所在的学院和学校的有关领导做了认真的说服和思想工作,他坚持辞职。经过学校的学习,我同意由陈洪国辞职。
西北政法大学真诚感谢老师、学生、校友和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关心和关心。
标题:西北政法大学同意陈洪国的辞职,并表示他的批评是符合规定的
地址:http://www.aq6w.com/xajy/8844.html
免责声明:西安新闻网是西安知名度和影响力较大的本地门户网站,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西安新闻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