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湖北武汉一“校园贷”企业被判涉恶 5名嫌疑人一审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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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校园贷款”企业被判5名嫌疑犯一审
中国情报网
武汉11月20日电(杨兆柳黄红橙王旭东徐金波) 1年前,武汉某高中大一学生杨先生在“梦想分期”中欠了企业4000元后,因各种各样的理由被要求支付手续费、逾期费,也被其他企业“转租”,仅2个月就负了 为了逼迫杨先生还债,这些贷款企业使用了各种各样的“软暴力”,去杨先生老家“洒油漆”借钱。
武汉警察接到通报,发现“梦想分期”等企业打着校园贷款的幌子,实际上从事敲诈勒索工作,与杨先生经验相似的受害者还有十多人。 掌握充分证据后,警察把这些不法分子一网打尽。 最近,当地人民法院对横某、何某等5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作了一审判决,5人分别被判处11个月至3年徒刑。
龚某和何某认识多年了,两人都在贷款企业工作过,经常有业务交流。 年7月,横、几两人没有取得任何注销资格,共同租用了广口屯某写字楼的办公室,以“梦想分期”为企业名称开展了校园贷款业务。 两人是否负责在横某同意负责贷款、收款的某学校贴广告和督促,贷款对象大多是大学一、二年级非市户口的统一招生系学生。
贷款学生找到“梦分期”后,横、几两人首先让学生签订了“梦分期”的贷款合同。 学生获得贷款后,他们因各种理由擅自认定学生逾期、违约,让马仔佗某、赵某在卧室找到学生,把他们带回企业。 龚某、何某欺骗,用威胁的方法让学生立即返还本金和高额利息,强制征收“催债”、“中介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否则不让学生离开企业。
据事件的民警介绍,当学生说无力偿还时,龚某叫另一家校园贷款企业的负责人汪某,让学生借款偿还自己的债务,汪某放贷时也要收取高额的“手续费”。
接到杨先生的通报,武汉市委常务委员、市公安局局长李义龙先生专门组织事件研究,成立了以经侦探支队为中心的专业小组,对该事件进行了调查。 年12月20日,专家民警赶到“梦想分期”校园贷款办公室,控制了第一嫌疑犯横某。 得知龙某被逮捕后,何某等其他嫌疑人四处逃走,专署密切注视集团成员的动向,向荆门、杭州、上海展开逮捕事业,截至去年8月2日,该事件的第一嫌疑人全部被逮捕事件追捕。
民警在搜查中,发现了旁边,什么样的嫌疑犯犯罪时隐藏着手段。 他们和受害者签订了正式合同,其中有很多陷阱,以巧妙收钱为名义,合同一式两份,签字后被“企业”回收保管。 受害学生报警后,他们提出合同声称是普通的债务纠纷。 被逼债的时候反而产生了自己违反合同的错觉,也有不报警的学生。 这个犯罪组织催债时,不是捆绑、殴打、非法拘禁等暴力方法,而是通过语言威胁、集体势力等软暴力,对借款人形成心理压迫和恫吓。
由于大学生涉世不深,横、几两个人经常得到,马仔赵某、余某也越来越傲慢,有时去学生家催收入,和学生家长发生冲突。 没钱的时候,他们用红漆在学生家门口写字,要“还债”。 受害者和监护人对横向、怎样的人的行为深恶痛绝。
为了不让嫌疑犯逃避法律的制裁,文件科下了很大功夫。 这个事件是在搜查一开始通过非法经营立案的,随着搜查的进行,横向、什么样的人涉嫌敲诈的特征越来越明显。 在武汉市公安局法制部门的指导下,专门署积极表现为检察院信息,最终成为该市第一起以敲诈勒索罪追究法律责任的“校园贷款”事件。
年11月12日,此案在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被告人横某、何某、馀某、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恐吓手段,多次恐吓他人财产,其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是共同犯罪。 在本案中,龚某、何某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时,按照集团犯下的所有犯罪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被告龚某、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被告人赵某、馀某和汪某被判处11个月至2年徒刑。
武汉市公安局经检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警察以此为契机,加强“校园贷款”易隐藏的重点地区整理整顿,大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坚决打击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并且警告广大师生,如果自主抵制“校园贷款”,发现可疑人员和相关线索,必须尽快通报公安机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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