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客户申请回购金条遭拒绝 中行服务标准不统一被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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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本财经
投诉机构:中国银行大连高新区分行
投诉要求:中行大连高新区分行以金条塑料袋未密封为由拒绝回购,是不合理的要求。
投诉入口:【文芳阁投诉平台】
最近,本金融曝光局收到陈先生对中国银行的投诉。 据陈先生投诉,他去年12月在中国银行北京朝阳分行购买了重量100克的“中银吉祥金条”,最近在中国银行大连高新区分行申请回购时被拒绝了。
陈先生说,去年12月,他在北京工作时,在中行北京朝阳分行购买了“中银吉祥金条”,重量为100g。 当时资产管理者出示金条时,外包装塑料袋没有密封,处于半封口状态。 陈先生看了证,特意询问了财务经理。 这种情况会影响金条的回购吗? 说财务管理者的反应没有影响,只要里面的塑料外壳贴纸完全贴上就可以正常赎回。 出于对中行的信任,陈先生看到没有其他问题,就买了这条金条。
老张买的金条
金条外包装
年2月25日,定居大连的陈先生来到中行大连高新区的分店申请赎回金条,该分店的资产管理经理说该金条不符合赎回条件,不能赎回。 在陈先生的提问下,资产管理员告诉他,这条金条的外层塑料包装袋有松动的迹象,银行可以在完全密封的状态下回购。
陈先生马上联系了中行北京朝阳分店,朝阳分店方面说外层塑料袋包装还没有密封,可以回购,希望陈先生拿着金条去这家分店看看。
陈先生说现在自己不在北京。 不管不方便,往返的交通费是相当多的钱。 另外,金条从购买时开始就没有密封塑料袋的包装。 资产管理员也说不会影响回购。 为什么现在说换了分店就不能回购? 因为拿到了自己的销售证明书、产品证明书等,所以可以说明这个金条是在中行购买的。 金条只能在密封状态下赎回的情况下,自己当时购买时,金条应该是密封状态而不是开封状态。
本金融曝光台就这种情况给中行北京朝阳分行、大连高新区分行打了电话。 据悉朝阳分店方面没有回购权限,回购关联不明。 但通常情况下,银行销售的贵金属表示完全密封。 大连高新区的分店说,回购的基本条件是保证外包装的完善、密封,如果购买时塑料袋破损,需要表现为当时购买的分店信息。
中行客服告诉金融曝光台,如果是中行柜台处理过的实物贵金属,想回购产品的话,必须去指定的网站提供比较有效的身份证、销售证明书、产品证明书以及领取回购金的借记卡或普通存款通。 如果有回购的意向,必须妥善保管销售水书和产品鉴定证明书,确保产品实物包装完整,外观没有损伤,但具体情况要咨询当地的营业所。
中行客服的回答
本金融曝光台在这里提醒投资者,银行购买黄金时,必须仔细看银行的回购条款。 有些银行规定,回购的金条不分解塑料封、包装完整、金无损伤、号码一致等。 少数银行还要求发票、鉴定证明书、防伪标志和赎回证明书。 另外,还必须注意购买的金条包装是否密封,是否有鉴定证明书等,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这个金融曝光局继续关注这件事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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