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云集微店曾因传销受罚又被质疑 称主管月均收入仅4千
本篇文章4344字,读完约11分钟
在被处罚的云集微店又受到质疑
从云集微店对外发布的数据来看,其电子商务所占比例相当大,也就是说有真正的商品交易行为,即使云集微店的模型有部分流通特征,但现实中也不被认定为流通罪,违反了《流通禁止条例》
法治周末记者的平影
“自己省钱,分享钱! ”“云集微店”的电子商务app占据了很多人的WeChat的力矩,其特殊的开店模式也吸引了很多人的参与。
据公开新闻报道,云集微店是浙江集商优选电子商务有限企业(以下简称集商优选)开发的app产品,年发售以来连续两年爆炸性增加,年销售额超过500%,年第二季度销售额达到19.23亿元,同比56。
但是,最近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杭州滨江工商)的报纸《行政处罚决定书》在云集微店的头上笼罩了传销层的阴霾。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云集微店有组织策划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约808.41万元,再罚款150万元,合计罚款不超过958万元上缴国库。
云集微店去年6月宣布整改,但根据法治周末记者的调查,整改后的云集微店仍有向很多人质邮购的嫌疑。
邮购中近千万元的票被砍了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从年1月7日开始,杭州滨江工商陆续接到关于云集微店经营活动的传销嫌疑通报,检查云集微店存在“入门费”、“领头”和“团队会计报酬”等行为,这些行为是“禁止传销条例”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成为云集微店的店主,1年支付365元的平台服务费成为“店主”后,邀请其他人加入新店主,“店主”邀请160名以上的新“店主”(直接邀请30名和间接130名,
“店主”只有在迅速发展成为“领导”后才能得到加薪,成为“领导”后,领导团队新的迅速发展成为“店主”,“领导”从365元的平台服务费中获得170元,“领导”
截止到年3月8日,云集微店全国店主达到316735人,其中支付365元平台录用费的店主310221人,“领导”1805人,“合作伙伴”167人,平台服务费达到1.13亿元。 扣除各项价格支出及相应税金后,公司实际违法所得为808.42万元。
监督管理部门认为云集微店的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7条、第24条第1款,根据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传销及相关行为处罚裁量标准》第7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事件违法所得认定方法》第2条,于年5月12日
7月16日,云集微店ceo肖尚略通过云集微店官方微信“应对”了上述事情。 他说,去年2月在对地估计业务中完成了有争议的部分的整改,得到了政府监督管理部门、法律界人士的批准。
但是肖尚略强调,无论是初衷还是社会利益,云集微店的地推模式和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传销活动都有本质区别:另一方面,云集微店提高了商品的流通效率,创造了真正的社会价值。 另一方面,云集微店是按照补助金市场、赤字经营的网络创业模式运营的,平台在过去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获利,反而进行了巨大的投资。 肖尚略表示,云集微店年亏损3265万元,年亏损311万元。
整改后也受到质疑
但是,整改后的云集微店依然被很多网友质疑为网购,百度知道、微博、乎,相关疑问层出不穷。 那么,整改后的云集微店是什么模式呢?
今年6月中旬和8月初,法治周末记者想知道云集微店app的网上客服,对方咨询了云集微店app的网上客服。 如果客户不打算成为店主,想从云集微店购买商品的话,其他店主可以点击WeChat的力矩共享的商品链接进入店内。 或者下载“云集vip”app,绑定其他店主的邀请函,就可以在app内直接订购。
如果客户想成为新店主,需要用朋友共享的邀请函注册,支付398元。 之后,客户获得398元“素野”品牌的清洗产品,同时在云集微店的平台上拥有自己的店铺,平台统一提供货源、直接发货、商品推广链接。
成为“店主”后,有两条获得佣金的途径。 一是把商品链接分享给WeChat的力矩,朋友购买后得到佣金。 二是下载“云集vip”app,邀请别人绑定“店主”的邀请函。 然后这个顾客可以在app上下单,“店主”可以收到佣金。 佣金从销售产品额的5%到40%不等,“店主”自己云集购物的话,佣金也会退还。
不仅如此,如果“店主”能邀请新店主,“店主”将得到40云币的奖励,云币不能提取,但购买云集微店的商品时可以扣除现金,每种云币扣除1元。 对呼叫记者强调,奖金由a推荐b,由a获得奖金,由b重新推荐c,只有b才能获得奖金,这与a无关。
但是,当法治周末的记者询问是否有其他方法的奖励时,科尔简单地说:“具体的奖励是开店后训练老师说话。”
6月中旬,记者在网上看到微店店主晋升奖励的官方训练资料,根据资料,新的“店主”达到100人(其中直接推荐20人)后,店主竞争成为“主管”,建立自己的团队,然后 队伍达到1000人,晋聘为“经理”,今后每次新加入“店主”,都可以得到60元的训练费。
为了说明这份资料的真实性,记者向云集微店大半年进入的店主刘志(假名)要求证明,对方表示资料是真实的。
由于家人无意中进入了邮购,魏明(化名)长期关注邮购,经常在微博上发表反邮购的提示和复印件。 今年6月中旬,他观察到周围很多朋友参加云集微店,为了弄清这一模式,他花了398元成为店主。
魏明对法治周末记者说,成为店主后,自己的领导聚集在微店的“经理”,对方也确认了上述晋升机制。 不仅如此,领导人还补充了一些官方资料中没有的细节。 例如,店的第一竞争负责人除了新店主推荐了100人(其中直接推荐20人)以外,还推荐了“2月累计销售20票”“2月累计销售额300元”。
成为店主后,魏明被拉入了数百个微信群。 其中一人被称为“冲刺主管集中训练营”。 “这群人主要在讨论怎么拉新店主。 ”。 魏明说。
为了证明自己的话,魏明向记者发送了多个组内聊天的截图和个别主管WeChat的力矩等。
记者魏明刚入伙,就有人给他算账。 分别是“主管帐户”、“经理帐户”,投入一定的精力,继团队销售之后,1~3个月就能提升“主管”,做得好的“主管”一个月3万~5万元,“比起单纯销售赚钱”。
“单纯的销售是指开店只是为了卖东西。 晋升是指让别人成为新店主,努力自己从店主晋升为主管,然后成为经理。 ”。 魏明说。
官方说主管的月平均收入只有4000元。
晋升真的越推进越容易吗? 魏明告诉法治周末的记者,除了在微博和微信上看到一点自称“主管”和“经理”的人外,在自己身边做店主的人现在还没有成为主管。
“我的同学特别积极地拉了人。 三个月后拉了五十个店主。 离100人只有几个月了。 ”魏明告诉法治周末的记者,不仅如此,在成为店主后进入的微信群中,也没有一个人从店主晋升为主管或经理。
除魏明外,记者发现周围3人参加云集微店半年以上的店主也不推荐100名店主,也不成为主管,但他们总结了原因“自己很厉害”。
魏明告诉法治周末的记者,每次向自己的领导人询问更详细的晋升体系时,对方都会提高警惕,同时用含糊的语言应对。
但他心中的疑问更多:在真相中,只要满足上述条件,店主就能成功竞争“主管”吗? “经理”和“主管”之间有上下关系吗? 现在,在微店聚集的整个经营中,店主、“主管”、“经理”的数量是多少? 在晋升系统中发给“主管”和“经理”的奖励与平台整体的销售收入、新店主加入收入相比怎么样?
法治周末记者联系了云集微店市场总监杨伟,发送了一系列关于晋升机制的问题。 在其采访回答中,关于上述晋升鼓励材料的来源尚不清楚,但他说与企业现在的现实状况大不相同。
“本公司委托第三方提供社区服务和培训的情况下,其中顾客主管与第三方签订劳务合同,其职责是对店主进行新人5次的授课训练,给予店主日常销售过程中产品的问答支持,给予店主售后服务。 顾客主管根据第三方企业的审查结果获得收入,月平均收入在4000元左右。 ”。 杨伟说,这些与材料中顾客主管的职能定位、收入水平、报酬计算方法有很大差异。
但是,关于店主如何提升主管、经理、相应的奖励机构等问题,对方在回答中说,这些消息与企业的许多商业秘密相关,不方便在采访回答中透露。
社会交往电商容易踩邮购雷区
中国媒体大学法律系副主任郑宁认为邮购活动的构成有两个基本要求。 一是组织要求,即快速发展人员,构成互联网。 另一个基本要求是报酬要求。
郑宁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报酬要求包括两种形式。 一是参加者本人根据直接快速发展的底线人数和间接快速发展的底线人数计算报酬,支付,即根据直接和间接快速发展的人数计算报酬。 另一个是参加者本人根据直接急速发展、间接急速发展的底线销售业绩(即销售额)计算报酬,支付,形成邮购“金钱链”。
郑宁为了评价云集微店的模式是否是邮购,需要满足邮购的所有特征,但现在“经理”、“主管”、“店主”等晋升体制的详细情况还不明确,所以直接评价是否有邮购的嫌疑。
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网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武长海对法治周末记者说,仅凭其晋升和奖励模式无法评价云集微店是否涉嫌邮购,必须看其电商业务是否只是工具,是否是招牌
“在平台上假货很多的情况下,或者商品的销售价格远远高于市场价格的情况下,加盟的店主不是为了实际销售商品,而是为了提升“主管”,所谓的电子商务业务已经变得有名,其提升 》武长海说,这种情况需要获得平台的实际销售数据、店主的加盟费用等进行确认。 否则,只能说那个模型还有争议,但不能说有邮购的嫌疑。
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麻策律师认为,如果店主想成为微店的“主管”,确实必须推荐一定数量的新店主。 另外,如果团队以急速发展的新店主为根据接受训练费等奖励的话,那就符合邮购的特征了。
“这个晋升机制本身的目的是分成阶段性的、不同层次的模型,鼓励大家向上。 这是典型的团队报酬模型。 这个级别的设定表面上看起来是为了扩大普及,但其核心推动力是为了招募越来越多的人,在网上获得更多的报酬。 ”。 麻策说。
不仅如此,麻策从店主晋升为主管后的团队模式来看,表面上只有主管和店主两层,但其实是明显的3级模式。
“店主,新店主看起来是店主这一层,其实不然。 主管队的店主带来了新店主,店主得到40云币的奖励,主管可以接受训练费,这是明显的三级模式。 ”。 麻策先生说,从上述几点分析的话,云集微店有网购的嫌疑。
但是,根据云集微店对外公布的数据,其电商业务所占的比例相当大,也就是说有真正的商品交易行为,即使云集微店的模式有部分流通的特征,但现实中也不被认定为流通罪,违反了《流通禁止条例》
“除了其晋升模式之外,微店主打造的社会交流电子商其实非常创新,但不仅社会交流电子商本身需要人与人之间的推进,邮购的龙头模式容易扩大规模,这使得社会交流电子商容易进入雷区,不做这个。 》麻策说。
标题:【财讯】云集微店曾因传销受罚又被质疑 称主管月均收入仅4千
地址:http://www.aq6w.com/xaxw/11939.html
免责声明:西安新闻网是西安知名度和影响力较大的本地门户网站,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西安新闻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