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北京二手房全面实施资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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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记者阿茹汗)北京市控制了二手房交易过程的风险,特别是资金的监督管理。 日前,北京市住建委、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共同印发了《进一步加强存款交易资金监督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年12月15日开始,在东城、朝阳、通州、顺义、昌平、大兴6区实施存款交易资金监督管理, 至此,存款交易资金的监督管理范围涵盖了整个北京市。
存款交易资金监督管理是指二手房购买者将交易资金存入存款交易资金监督管理专用账户,在完成住房转移登记手续后,监督管理机构将监督管理资金转入二手房购买者的银行结算账户。 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不是直接通过经纪企业,而是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转移到银行,由具有担保资格的机构在银行开设的资金监督管理“专用账户”。 这个账户属于银行。 如果买家在期限内通过房子,其资金将转入原业主的账户,在这个过程中银行将发挥资金监督管理主体的作用。
在二手房买卖交易的过程中,从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到房地产交易的用户完成通常需要1-3个月。 房地产交易有“先付还是先付用户”的问题。 只有采取资金监督管理才能确保二手房交易的资金安全。 资金监督管理模式要求银行专用账户冻结资金,没有买卖双方的约定,其他人员不能使用资金。 这是为了对存款交易资金进行比较有效的监督管理,最大的意义是保障交易安全,确保卖方及时全额收取房款,确保房屋顺利转移到买方名下,比较有效地保障存款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资金监督管理不仅有助于房屋交易双方资金交易的安全,而且可以比较有效地杜绝中介机构设立资金池。 上述《通知》确定,房地产商和职工不得通过监督管理账户以外的账户代理支付交易资金,不得侵占、挪用交易资金,不得利用顾客资源和新闻特征强制提供保证、金融等相关服务
中国顾客协会迄今发布的《住宅家庭行业投诉情况专题报告》显示,资金监督管理过程中的违规操作是当前住宅中介企业普遍存在的四个问题之一。
该报告显示,在资金监督管理过程中,一些中介机构违反操作,代替银行进行买方的资金监督管理,将买方的购买费用收入自己公司的资金池,利用这种资金违反进行高利贷,作为其他顾客的“首付贷款”的行为使顾客的资金安全显着 在领域的人看来,《通知》中对房地产商和工作人员的制约起到了杜绝这种现象的作用。
据悉,北京市住建委近年来与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等部门合作,在海淀、西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1个区提供存款交易资金监督管理服务。
这次《通知》将存款室自身交易资金的监督管理范围扩大到北京市整体,相关事业依然按照试验区域资金监督管理事业的要求展开,即要求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达成交易买卖双方,由各区物业管理部门监督管理银行 买卖双方自行达成交易的,可以协商是否进行自己交易资金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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