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11年多次被判死刑终获无罪 申请294万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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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广播电台11月16日消息(记者王逸群)据中国之声《信息晚高峰》报道,2003年10月27日晚,湘潭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发生杀人事件。 随后,该校2003级硕士生曾爱云和2001级硕士生陈华章因涉嫌故意杀人被拘留。 此后,湘潭中院三次判处曾爱云死刑、陈华章无期徒刑。
今年7月,事件迎来转机,曾爱云被判无罪。 无罪释放后,曾爱云再次上诉,要求法院清白。 为什么被认定无罪,要上诉? 最新的结果怎么样了?
湘潭中院分别于2004年9月、2005年12月、年6月三次判处曾爱云死刑、陈华章无期徒刑。 今年7月,曾爱云被无罪释放。 曾爱云被拘留是在2003年10月27日晚上,到一审为止,一共11年9个月。
2005年,54岁的钟致远律师被湖南省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接受曾爱云方的法律援助。 经过一系列的了解工作,在见到曾爱云本人后,钟致远决定为曾爱云无罪辩护。 此后10年,该案多次重审,多次判处死刑,钟致远始终为曾爱云奔走答辩。 钟律师表示,曾爱云没有犯罪时间,对于案发现场的鞋印、票据、裤兜里的“可疑纤维”等案件相关证据,他们有可以合理解释的辩护意见,同时,重要证人的证言也没有反复出庭作证,因此他们表示,
钟致远说,证人看到的和相互关联的证据矛盾或不成立。 或者说,曾经指控爱云犯罪的证据,无法确定他,也就意味着证据的方向是唯一的,无法确定不明证据。
对湘潭中院的三次死刑判决,湖南高院维持了一次,但最高法未被批准,同时被发回重审。 年4月17日,湘潭中院第四次审理本案,并于年7月21日作出判决。 曾爱云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被指控的犯罪被认为不成立。 虽然被宣告无罪,但曾爱云依然难以解释“事实不明确、证据不足”的结论,因此上诉要求彻底清白。 曾爱云的辩护人钟致远解释说,一审对“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成立的无罪判决”适用法律上的错误,“认定被告人无罪”,同时应判处无罪。
钟致远说,一个是没有嫌疑无罪,一个是缺乏不明确事实的证据无罪,另一个是没有证据认定他犯罪,完全无罪,是冤案。 本案作出的判决毫无疑义无罪,法律结果相同,但在认定时,表现方面不同,适用的法律方面也有差异,社会评价方面也有差异。
上周二,湖南省高院二审最终驳回上诉,裁定维持原判。 曾爱云说,法院给出的理由是,相关证据不能得出曾爱云是犯人的唯一结论,同样也不能得出他不是犯人的结论。
曾爱云认为法院证据不足,事实不明,从法律的角度上确实不能定罪曾爱云,但并不意味着他完全清白,只能说没有证据没有事实,有可能是清白的。
无论如何,随着终审判决中法槌响起,这起校园杀人案终于画上了句号。 于是曾爱云向当初三次被判处死刑的湖南湘潭市中院提交了国家赔偿和精神损失伤害抚慰金,共计294万元。 “我在里面多次被判处死刑,被戴上了将近7年的枷锁,受到了那么多打击。 我现在什么也没有。 就像我们同学一样,现在工作成功了,有工作了。 我的家人都受到了很大的精神打击。 我的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了无法想象的打击。”
目前湘潭中院已接受他的申请,计划于12月1日听取意见。 这个校园杀人案,为什么“周折辗转”这么久? 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发言人胡署首先表示,因案件重大、纠纷多、复杂,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在该案的多次审理中,法院为查明案件事实做了许多工作,对证据的审查、事实的认定非常慎重。 另外,年湘潭中院对该案恢复公开开庭审理的,经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建议,先后两次作出决定被延期。 在此期间,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案进行了补充侦查,法院也对证据进行了调查核实。 律师钟致远表示,此案属超期羁押,今后将有所改善。 “国家很重视这个问题,像曾爱云被拘留这样长期未判决的问题,都是严重的超期拘留。 今后5年以上的人,由省检察院监督,羁押8年以上的人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监督,不会发生这种长期羁押。 今后会改变的。”
据说韩国总统朴槿惠要求日本政府对韩国慰安妇进行国家赔偿。 由于慰安妇问题引发的日韩经济合作降温,日本对韩投资、韩国对日出口、日本人赴韩旅游均直线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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