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煤炭资源税已拟定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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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记者从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获悉,为理顺资源税税费关系,为减轻清费立税、煤炭公司税费负担,新疆财政厅将煤炭资源税从量化规划改为价格规划,专门制定改革事业方案之一,
首先,全面清理相关收款基金。 开展煤炭、原油、天然气收款基金全面清理工作,报财政部、国家快速发展委员会审定,自年12月1日起,自治区征收的煤炭、原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补偿费率降至零,取消煤炭资源地方经济快速发展费,各地制定的煤炭、原油、天然气
然后,合理制定自治区煤炭资源税税率。 在对全区煤炭市场整体情况进行充分调查测算的基础上,考虑煤炭公司的负担能力,合理制定煤炭资源税适用税率,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其次,研究制定新疆煤炭资源税的实施方法。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在组织开展煤炭资源税相关调查工作的基础上,与税务、国土等部门共同草拟煤炭资源税实施办法,编制完善后正式公布实施。
最后,调整部分矿产品资源税税额标准。 在推进煤炭资源税税改革要点工作的情况下,并结合矿产品实际,自治区财政厅适时对部分地区的部分矿产品资源税税额标准进行了研究调整,促进了资源的合理开采利用,加快了经济快速发展的方法转变。
许多新疆经济专家和财税部门的人表示,煤炭资源税改革更为紧迫,如果不推进煤炭资源税从价格计划中征收,很多煤炭资源将被低价浪费。
“新疆是资源地区,作为税收部门,提出将新疆的资源特征转化为财政税收特征,但目前新疆的资源税收入占所有地方税收的比例不到一成,这不能体现我们资源地区的地位。 自治区地税局相关人士表示,“新疆正在努力提高以油气资源税为主的资源税税率。” (编辑学校/埃尔吉尔古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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