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四川首善”变“黑老大” 曾建地下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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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广播电台咸宁2月20日消息据中国之声《信息晚高峰》报道,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曾任用刘汉、刘维等36人参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违法经营和保护,是黑社会性质组织
刘汉,原四川韩龙集团董事局主席,是此次涉案的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集团的发起人。
坊间被誉为“资本大鲲”、“矿业大亨”的刘汉是四川最大的民营企业汉龙集团董事局主席、上市企业金路集团董事长,旗下拥有数十家子公司,资产达数百亿元,被《福布斯》杂志誉为“潜水底真正的富豪”。
刘汉,1965年出生于四川广汉的教师家庭。 20世纪90年代初,刘汉率领刘维在广汉开设赌博游戏机大厅,囊括了“体操哥”(四川方言指混社的人)。 1993年,刘氏兄弟公然撕破法院封条,持枪阻挠公务,声名狼借。 同年年底,刘汉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贷款与孙某等人做生意,完成了原始积累。 刘汉的黑道背景在四川不是秘密。
2007年,有人在网上发布新闻,指示刘汉逃税,是四川黑社会真正的老大。 对此,刘汉非但没有反驳,反而高兴地笑了。 许多知情者认为,黑护商、商都育黑,勾结刘汉鲜为人知的暴富发家史。 1997年3月,刘汉在广汉建立了“地下武装”。
这个编号1.10的项目由公安部直接侦查。 专责小组侦查获得的多项证据显示,十多年来,刘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涉嫌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数十起,9人死亡,9名受害者中5人中弹死亡。 据不完全统计,有100名群众受到该组织的侵害,但举报、起诉的只有寥寥数人。 许多受害者的家人知道刘汉兄弟是犯人,但忍住了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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