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明星检察官杨斌遇办证难 现状告广州市律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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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底,杨斌向广州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市律协)提交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的全部材料后,到现在已经过去了3个月,但市律协没有为她办理实习登记。
这一切都来源于“无罪说明”。 杨斌表示,市律协对实习律师需要出具的材料项目有“无刑事处罚说明”,该说明特别解释为出具14岁以来无犯罪记录的说明。
今年4月初,杨斌在黄花岗派出所做了“无刑事处罚的说明”,但对方只为她做了户口迁移以来的无罪说明。 但是,杨斌从14岁开始到现在,户口从老家湖南到广州转了五次。
上诉市律师要求注册实习
由于无罪说明不符合要求,市律协没有帮助杨斌注册实习。
杨斌认为,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罪说明,说明大学顺利毕业并在检察机关工作23年也没有犯罪,但市律协反复要求14岁以来无罪说明,并对实习人员追加了附加的行政许可条件。
为此,杨斌决定起诉市律协,她要求市律协规定她的律师执行者的实习申请期限并进行实习登记。
杨斌想在本案中推进无罪解释。 也就是说,申请人本人出具无犯罪记录的承诺书即可。 因为公民没有自我证明义务,所以只要宣誓承诺、验证义务就在权力机关。 然后,她知道公安有内部网,在网上查,“轻点鼠标,分秒之间的事”,可以查申请人是否有犯罪记录,但申请人却为无罪而操劳,摔断了腿。
市律协工作人员:目前未收到相关起诉材料
关于杨斌起诉市律协的事,记者今天下午联系了市律协的相关工作人员。 对方说还不理解这件事。 我不太明白杨斌为什么会有这种行为。 目前,市律协也没有收到相关起诉材料。 这件事也没有列入司法程序。 因此,不容易应对。 但是,如果法院真的立案了,市律协一定会详细了解相关情况。
为什么没有为杨斌办理律师职业人员实习登记,这个员工,具体细节不清楚,如果杨斌提出相关申请,相关部门会按照规定和流程办理。 不是无罪说明吗,是其他员工在经营,如果这件事明确列入司法程序,就没必要调查,现在也不便说。 (广州日报记者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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