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Xi重大疾病保险:城镇25元农村35元个人不需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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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6年11月2日Xi市卫生计生委发布的《关于做好2016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2015年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由20元/人调整为25元/人,农村居民由35元/人。由Xi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承担,居民个人不需缴费。
与2015年的重大疾病保险政策相比,有三个主要变化:
Xi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免赔额为10000元,其中,城乡居民贫困人口(包括建立档案的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和低保对象、经同级扶贫部门和民政部门认定的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完成后, 大病保险的免赔额在现有免赔额的基础上降低50%,这意味着2016年贫困人口大病保险的免赔额为5000元。
调整支付项目支付给参保(共保)人员的符合医疗费用(减去所到医疗机构的免赔额线,只减去多次就诊的最高免赔额线),累计超过当年免赔额线的可享受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同时,针对转诊、外伤、外出就医、急诊、新生儿报销等特殊情况,大病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偿政策是一致的。
门诊报销范围已经扩大。城市居民增加了三种门诊特殊疾病,如用于慢性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的干扰素,用于强直性脊柱炎和类风湿性关节炎的英夫利昔单抗,以及用于血友病替代治疗的人类凝血因子ⅷ。在原有特殊门诊(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门诊肾透析、器官移植后服用抗排斥药物)的基础上,2016年在原有3种特殊门诊基础上增加3种特殊门诊,共6种特殊门诊纳入城镇居民大病保险。NCMS大病保险门诊覆盖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22种大病门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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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6年Xi重大疾病保险:城镇25元农村35元个人不需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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